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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蘭頓的聖經分章系統
聖經的分章早在古抄本就有。很多希伯來文抄本都有把書卷分成段落,採用希伯來文字母Peh פ 表示段首,字母Samekh ס 表示段末;而早在第4世紀,希臘文新約抄本也把書卷劃分段落,稱為\it kephalaia\it*。12世紀的英國主教蘭頓(Stephen Langton, 1150–1228)和較後期的法國多明我會(Dominican Order)主教雨果(Hugo de Sancto Caro, 1200–1263),都曾把全本聖經分章;後世仍然沿用蘭頓的分章節系統。現時使用的分節系統由斯提凡奴(Stephanus)完成,而《日內瓦聖經》是首部採用章節劃分系統的英文聖經。 -
1328
【天】孟德高維諾(Giovanni da Monte Corvino, 1246–1328)
元朝(1271—1368)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帝國,國號全稱為「大元大蒙古國」。元朝也可能是與其他國家(特別是西方國家)接觸最多的早期朝代,但這些接觸主要涉及軍事征伐。1294年,意大利方濟會(意:Ordine francescano)修士孟德高維諾,以教廷使節身份抵達京城大都(突厥語稱為「汗八里」,意思是「可汗之城」,今北京),獲准設立教堂傳教,後來成為了總主教。孟德高維諾是中國第一個天主教教區的創始人。在寄回歐洲的信札中,他提到使用韃靼人的日常語言來翻譯整部新約聖經和《詩篇》。大多數學者都贊同這韃靼人的語言是指蒙古文,即元朝朝廷所使用的語言(但也有人認為是指漢文)。由於手稿已經散佚,現在也難以下定論。
更早期的譯經工作,可追溯至《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建於约公元781年)。石碑記載景教(屬敘利亞正教傳統)在華的傳教歷史,碑文中「明明景教,言歸我唐;翻經建寺,存殁舟航」、「圓廿四聖有說之舊法」、「經留廿七部」等詞句,明確顯示有譯經工作進行過。 -
Period: 1368 to 1572
在萬曆神宗前的明朝皇帝有:洪武太祖、建文惠宗、永樂成祖、洪熙仁宗、宣德宣宗、正統英宗、景泰代宗、天順英宗、成化憲宗、弘治孝宗、正德武宗、嘉靖世宗、隆慶穆宗
明朝(1368–1644)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由漢人建立的大一統王朝,歷經12世、16位皇帝,國祚276年。在萬曆神宗(1563–1620;統治期:1572–1620)前的明朝皇帝有:洪武太祖(1328–1398;統治期:1368–1398);建文惠宗(1377–?;統治期:1398–1402);永樂成祖(1360–1424;統治期:1402–1424);洪熙仁宗(1378–1425;統治期:1424–1425);宣德宣宗(1399–1435;統治期:1425–1435);正統英宗(1427–1464;統治期:1435–1449);景泰代宗(1428–1457;統治期:1449–1457);天順英宗(1427–1464;統治期:1457–1464);成化憲宗(1447–1487;統治期:1464–1487);弘治孝宗(1470–1505;統治期:1487–1505);正德武宗(1491–1521;統治期:1505–1521);嘉靖世宗(1507–1567;統治期:1521–1567);隆慶穆宗(1537–1572;統治期:1567–1572) -
1382
{英文}《威克理夫譯本》(Wycliffe's Bible)
被譽為「改革運動之晨星」的威克理夫(John Wycliffe, 1328–1384),是牛津大學貝列爾學院(Balliol College)院長,是當時最出色的神學家之一,吸引了很多門生和擁護者。威克理夫篤信聖經的獨特和唯一權威,認為每個人都必須直接向上帝及其「律法」(指聖經)負責,老百姓應該擁有一本他們能夠理解的聖經。威克理夫發起要把當時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翻譯成英文;他可能翻譯了新約部分,其他部分則由他的追隨者完成。最早期的版本(1382年)幾乎是逐字對應式翻譯,一般人無法明白。後來,他的助手約翰·珀維(John Purvey, 1354–1414)用地道的英語大幅度修訂威克理夫原來的譯本。這是第一部完整的英文聖經(1395年),也是現代歐洲語言中第一部完整的聖經。
最早期的英文聖經翻譯活動可追溯至10世紀。當時一位名叫奥爾德雷德(Aldred)的教士,在一份7世紀的拉丁文福音書(《琳第斯法納福音書》\bk Lindisfarne Gospels\bk*)的文字行間,用當時的英文(Anglo-Saxon)逐字翻譯出來。這是最早期的英文初譯,打開了英文聖經譯本歷史的第一頁。 -
Period: 1399 to
文藝復興(14–17世紀)
1453年,土耳其入侵拜占庭,那時距離君士坦丁大帝(統治期:主後306–337)遷都拜占庭已超過1100年。在這1100年裡,使用希臘文的學術活動只在拜占庭可以找到,在西歐國家幾乎完全消失了;西歐地區的教會和學術主要使用拉丁文。土耳其入侵拜占庭後,希臘學者紛紛帶著手稿逃到歐洲。五年後,法國巴黎大學首次開設希臘文科。重新發現古希臘文文本(包括希臘文新約聖經),可以說是引發文藝復興(14–17世紀)和後來的宗教改革(1517年)運動的火苗。 -
1454
{拉丁文}《古騰堡聖經》(Gutenberg Bible)
雕版印刷術起源於古代中國,到宋代,畢昇(990–1051)發明了活字印刷術。在西方,古騰堡(Johannes Gutenberg, 1400?–1468)是首位使用活字印刷機(約1439年)的歐洲人,有說他曾參考介紹中國印刷術的書籍。古騰堡最早期和最重要的成品是拉丁文《武加大譯本》(1454年)。活字印刷對印刷術起了革命性的影響,而大量印刷大大降低了製作聖經的成本和售價,對聖經的傳播起了巨大的作用。 -
Period: 1509 to 1547
亨利八世(Henry VIII)的統治(1509–1547)
英國的聖經翻譯和出版工作,在亨利八世(1491–1547)的統治下有了重大的改變,這跟他與天主教的關係轉變息息相關。亨利登基不久便想休妻另娶新皇后(他一生曾結婚六次),但遭羅馬天主教會反對。亨利一意孤行,後來更將當時的英國主教立為英國國教會(聖公宗)大主教,使英國教會脫離羅馬教廷,而他自己則成為英格蘭最高的宗教領袖。英國聖公會也就此誕生。此外,他還在英國本土推行一連串宗教改革,以抗衡羅馬天主教,其中一項就是大力推動聖經的閱讀和翻譯。著名的《大聖經》(1539年)是第一部英國官方聖經譯本。
雖然亨利八世帶領英國脫離了天主教,但國內仍有不少天主教徒。由於《大聖經》並沒有包括次經部分,天主教對《大聖經》十分不滿。 -
1516
{希臘文}伊拉斯謨《新約聖經全集》(Erasmus, Novum Instrumentum Omne)
這是一本希臘文、拉丁文雙語新約聖經,由當時著名的人文主義學者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smus, 1469–1536)出版。出版的主要目的是推銷他重譯的拉丁文聖經。一方面,這是對傳統和官方拉丁文《武加大聖經》的一個大膽挑戰,另一方面也引起人們對原文聖經的關注。也許出版希臘文部分並非伊氏的原意,而只是受到當時出版商的鼓勵。伊拉斯謨當時根本找不到一份載有全部新約的完整希臘文手抄本,於是他便湊合手上所有的,就是六份分別載有不同經卷的手抄本,只花了一年的功夫去整輯,便在1516年火速地預備好希臘文的部分。
這版本重印了五個版次。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德文譯本所依據的,就是第二個版次(1519年)。到了第三版,他在《約翰一書》5:7末加插了一個只見於較後期的希臘文抄本的語句,直譯為:「(作見證的)在天上,父、道、聖靈乃三而一,這在地上也有三樣見證……」。雖然這句話明確支持三位一體的教義,但鑑於支持這個語句的佐證十分薄弱,因此一般認為那是後來抄寫員添加的。這第三版既是丁道爾英文譯本新約部分所依據的版本,也是《公認經文》的祖先版本之一。 -
1517
宗教改革運動的序幕(Beginning of Reformation)
1517年10月31日,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在維滕伯格(Wittenberg)的萬聖大教堂(Schlosskirche “Castle Church”)門口張貼《九十五條論綱》,公開反對教會主張的贖罪券,挑戰當時的大公教會教廷。這事件正式揭開了宗教改革的序幕。後來,他把聖經從原文翻譯為德文(新約1522年;全部聖經1534年),在「新教」(或稱更正教)教會中推動了一場「回到原文」(拉:\it ad fontes\it*)運動。這個術語並非來自馬丁路德,而是伊拉斯謨的一句名言:「最重要的是,必須致力回到本源(\it ad fontes\it*)的本身,也就是回到希臘和古人那裡」。這種對古希臘和拉丁文學的熱忱,也影響了當時神學研究的取向。人文主義的神學家認為,人們應該直接回到聖經文本的研究上去,而不是討論一些形而上的抽象神學。這種觀念深深影響了馬丁路德,也啟發了當時的知識分子和印刷商去出版希臘文新約聖經。 -
1525
{希伯來文}《拉比聖經》(Rabbinic Bible)
這是最早期的希伯來文聖經版本之一,一般稱為《拉比聖經》或《大聖經》(\bk Mikraot Gedolot\bk* גדולות מקראות)。第一版在1516/17年由普拉坦斯(Felix Pratensis)編輯,邦伯格(Daniel Bomberg)出版。第二版在1524–1525年由猶太學者查耶姆(Jacob ben Chayyim)编辑;這個版本是英文《英王欽定本》(1611年)所依據的希伯來文聖經,相信也是20世紀前最普遍使用的希伯來文聖經版本。第一版和第二版的版面相同,都包含四個元素:聖經文本(反映馬索拉文本類型,由編輯從多份抄本編纂而成,不像後期的希伯來文聖經版本那樣以單一抄本為基礎)、馬索拉備註、亞蘭文《他爾根》,以及聖經註釋(通常是沿襲釋義解經[peshat]傳統的中世紀註釋)。 -
1526
{英文}《丁道爾新約聖經》(Tyndale New Testament)
有「英文聖經之父」稱號的丁道爾(William Tyndale, 1494–1536)在求學期間已十分重視聖經,更希望平民百姓也能讀到上帝的話語。他在求學期間已經學習希臘文。他在英格蘭找不到教授希伯來文的老師,於是前往德國求學,在那裡認識了幾位拉比,跟他們學習舊約的語言文字。在德國期間,他將新約聖經(1525年完成;1526年出版)和部分舊約聖經翻譯成英文。丁道爾翻譯的新約聖經共出版了五個版本,其中以1534年的第三版最為人熟知。《丁道爾新約聖經》是第一個直接譯自希臘文的新約英譯本,這譯本在某些困難的地方參考了馬丁路德的德文譯本和拉丁文《武加大譯本》。丁道爾翻譯所根據的希臘文文本,主要是伊拉斯謨《新約聖經全集》第三版。
1535年,丁道爾在安特衛普(Antwerp)被綁走,次年被控以異端的罪名被燒死。 -
1535
{英文}《科弗代爾聖經》(Coverdale Bible)
科弗代爾(Myles Coverdale, 1488–1569)是丁道爾的助手,原是天主教修士,卻深受宗教改革運動影響。科弗代爾的譯經工作主要是翻譯丁道爾未完成的舊約部分,但他沒有直接從希伯來文翻譯,而是使用馬丁路德的德文譯本和一些拉丁文譯本。他在1535年出版了第一部印刷形式的英文聖經全書,也是第一部得到亨利八世准許印刷的聖經。這部聖經還包括次經部分,是第一部把次經編排在舊約後面,而不是穿插在舊約中間的聖經。
次經被羅馬天主教視為正典,但不為當時的新教徒承認。《科弗代爾聖經》採用了獨特而創新的做法,就是把次經編排在舊約的最後;在此之前的舊約聖經,都是將次經編排在書卷之間。後來,所有包含次經的新教聖經版本都跟隨《科弗代爾聖經》的做法。 -
1537
{英文}《馬太聖經》(Matthew’s Bible)
譯者原名是約翰·羅傑斯(John Rogers, 1505–1555),托馬斯·馬太(Thomas Matthew)是他的化名。《馬太聖經》是第一部新舊約部分都翻譯自聖經原文的英譯本,但這並不是羅傑斯的原作。他基本上是將丁道爾的新約和五經部分,加上他對《科弗代爾聖經》舊約部分的修改,編在一起。因此,這個譯本有時被稱為「馬太-丁道爾聖經」,也可算是《丁道爾聖經》的第一部修訂版。羅傑斯身處的英國由極端的天主教徒瑪麗一世統治,瑪麗以殘酷對待基督新教徒而聞名,因此被稱為「血腥瑪麗」(Bloody Mary)。羅傑斯在1555 年被燒死在火刑柱上,是英國第一位殉道士。 -
1539
{英文}《大聖經》(The Great Bible)
在亨利八世(Henry VIII, 1491–1547)的統治下(1509–1547),英國的聖經翻譯和出版工作有了重大的改變。《馬太聖經》的質量雖然不及《丁道爾新約聖經》,但由於它有完整的新舊約內容,所以得到亨利八世批准印刷,也是當時英國最多人使用的譯本。然而,《馬太聖經》當中有很多備受爭議的註釋,於是亨利八世委託大臣克倫威爾(Thomas Cromwell, 1485–1540)籌備新的譯本,而實際工作則由科弗代爾負責。科弗代爾不諳希臘文和希伯來文,於是他使用《馬太聖經》為底本,加以修訂,並刪除了註釋。由於《馬太聖經》的新約部分本來就是《丁道爾新約聖經》的修訂本,因此在某程度上,這《大聖經》也是《丁道爾新約聖經》的第二部修訂版。「大聖經」得名的由來,在於它巨大的尺寸,而不在於文學的分量。為防止被盜,「大聖經」一般用鏈子鎖住,所以也稱為「鎖鏈聖經」;它也稱為「克倫威爾聖經」,因為第二版有克倫威爾署名的序言。《大聖經》是第一部英國官方聖經譯本。 -
Period: 1547 to 1553
愛德華六世(Edward VI)和聖公宗的成立(1547–1553)
亨利八世去世後,王位傳給兒子愛德華六世(1537–1553,統治期:1547–1553)。愛德華的統治時間並不長,但在短短6年裡,英國經歷了另一輪的宗教改革,其影響延至今天。亨利八世雖然正式脫離了羅馬天主教的管轄,但他不曾宣佈廢除天主教的教義或儀式,教會很多禮儀和運作(包括教制細節)依然保留天主教一貫的做法。然而,在坎特布雷大主教托馬斯·克蘭默(Thomas Cranmer, 1489–1556)的影響下,愛德華六世明顯使英國教會變得更近乎「更正教」,例如:廢除神職人員的獨身制度,廢除彌撒(包括聖餐變體論),在聖餐中信徒能同享餅和酒(傳統天主教做法是信徒只能領餅),並強調因信稱義等改革運動中突出的教義。沿用至今的英國聖公會《公禱書》,也在這期間由克蘭默撰寫。自此,聖公宗(Anglican)正式誕生。
英文Anglican大概源自拉丁文\it ecclesia anglicana\it*,原意是「英國式教會」(而不是「英語教會」),表示教會制度、禮儀傳統和神學思想都源自或衍生自英格蘭教會。 -
1550
{希臘文}斯提凡奴《希臘文新約聖經》
伊拉斯謨《新約聖經全集》中的希臘文部分比拉丁文譯本部分更受歡迎,而且帶來意想不到的成功。不同地方的出版商紛紛出版希臘文新約聖經,並且都以伊拉斯謨的希臘文部分為基礎。其中一位是巴黎著名的印刷商及書商艾蒂安(Robert Estienne, 1503–1559,拉丁文一般稱為\it Robertus Stephanus\it*[斯提凡奴]),其家族以印刷技術精良見稱。艾蒂安在家族傳統的推動下,致力印行精美的希臘文新約聖經,在短短五年內(1546–1551)印製了五個版本。其中第三版(1550年)是第一本附有校勘欄的希臘文新約聖經。這個版本一度成為許多人(尤其英國人)所公認的標準希臘文聖經。艾蒂安更是第一個將新約聖經分為標準經節來印刷的人。 -
Period: 1553 to 1558
瑪麗一世(Mary I)的統治(1553–1558)
愛德華六世英年早逝(1553年),王位由同父異母的姐姐瑪麗一世(1516–1558,又名瑪麗·都鐸[Mary Tudor])繼承。瑪麗一世將愛德華施行新教的趨勢扭轉過來,並重新以天主教為國教。她焚燒聖經,並對境內的新教徒進行殘忍鎮壓。
在位期間,她下令燒死超過280名宗教異見人士,這一舉動使她得到「血腥瑪麗」(Bloody Mary)的綽號。到了1558年伊麗莎白一世即位,新教才恢復國教的地位。在瑪麗一世的逼迫下,許多新教學者從英格蘭逃到日內瓦,並在那裡建立教會;著名的《日內瓦聖經》(1560年)就是在那個時候誕生的。 -
Period: 1558 to
伊麗莎白一世(Elizabeth I)的統治(1558–1603)
1558年,伊麗莎白一世(1533–1603)接續綽號「血腥瑪麗」的瑪麗一世成為英國君主,並恢復以基督新教為英國的國教。新教徒伊麗莎白一世登上王位後,就輪到天主教學者逃亡歐洲了!正如日內瓦是英國新教徒的避難處一樣,位於法國北部的杜埃(Douai)成為了英國天主教徒在歐洲的避難處。這種狀況促進了《蘭斯-杜埃聖經》的誕生。在伊麗莎白女王統治的45年間,《日內瓦聖經》出版了近100個版次。甚至在後來的《英王欽定本》(1611年)問世50年後,《日內瓦聖經》仍然是英國最受歡迎的聖經。 -
1560
{英文}《日內瓦聖經》(Geneva Bible, 1557/1560)
亨利八世(Henry VIII, 1491–1547)使英國教會脫離羅馬教廷,他兒子愛德華六世又推行另一輪宗教改革,聖公宗(Anglican,源自拉丁文\it ecclesia anglicana\it*,意即「英國式教會」)正式誕生。然而,愛德華六世去世後,他同父異母的姐姐瑪麗一世登上王位,扭轉了愛德華推行新教的方向,將天主教定為國教。她開始部署焚燒聖經,並對境內的新教徒進行殘忍鎮壓。許多新教學者從英格蘭逃到日內瓦,親歷了那裡的自由氣氛和政教體制改革。他們在日內瓦建立了英語教會,更希望在英國以外為英國信徒提供一部反映改革神學思想的聖經。這就是著名的《日內瓦聖經》誕生的背景。《日內瓦聖經》的新約部分主要由威廉·惠廷厄姆(William Whittingham, 1524–1579)負責,舊約和次經部分由吉爾比(Anthony Gilby,約1510–1585)負責;新約1557年出版,新舊約全書1560年出版,是首部採用章節劃分的英文聖經。《日內瓦聖經》是16世紀最多基督新教徒使用的聖經,其普及性一直延續至《英王欽定本》(1611年)出版的初期。 -
1565
{希臘文}伯撒《新約聖經》(Theodore Beza, \bk Novum Testamentum\bk*)
著名的古典學及聖經學者伯撒(Theodore Beza, 1519–1605)在1565–1611年的四十多年間,根據伊拉斯謨《新約聖經全集》,特別是第三版,印行了多達十版的希臘文新約聖經。伯撒的希臘文聖經版本促進了《公認經文》的流通和定型。1611年出版的《英王欽定本》(KJV)英文聖經,主要是根據伯撒的幾個版本翻譯而成。 -
1568
{英文}《主教聖經》(Bishops’ Bible)
雖然《日內瓦聖經》(1560年)獲得了巨大成功,但其成功之處也是致命之處。該譯本的註釋部分神學色彩濃厚,不適合教會公開使用和誦讀。對英格蘭的教士來說,《日內瓦聖經》的加爾文主義過於強烈,加上這個譯本深受底層人民喜愛,所以在講壇上使用《日內瓦聖經》在政治上是不正確的。
教會意識到,當時官方認可的譯本《大聖經》(1539年)有很多不足之處,因此有重譯聖經的必要。坎特伯雷大主教馬修·帕克(Matthew Parker, 1504–1575)親自統領這項工作,以《大聖經》為基礎進行修訂,並安排不同主教負責不同的部分,因此稱為《主教聖經》。這個譯本在1568年出版初版,1572出版修訂版。可惜帕克自己未能貫徹主編的職責,以致譯文不統一,質量參差。由於《主教聖經》以《大聖經》為底本,因此完全可以視為《丁道爾新約聖經》(1526年)的第四部修訂版。這個譯本的缺點是譯文過於呆板平淡,即使已被官方認可為教會講壇上的聖經,一般信徒也仍然喜歡使用其他譯本。然而,正是這本《主教聖經》後來被確定為《英王欽定本》(KJV)的文本基礎。 -
Period: 1572 to
(明末)萬曆神宗(1563–1620;統治期:157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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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
利瑪竇(Matteo Ricci)入華
從13世紀(元朝)開始,來華的天主教傳教士已經嘗試翻譯聖經,但由於朝代更替,傳教和聖經翻譯工作一度受阻,翻譯的成果也蕩然無存。明朝末年,耶穌會(Society of Jesus)傳教士如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 1543–1607)和利瑪竇(1552–1610)等人,用中文撰寫和翻譯了許多天主教教理著作,其中也翻譯了一些聖經經句,留下中文聖經翻譯最早期的痕跡。
利瑪竇是天主教在中國傳教的開拓者之一,也是第一位閱讀中國文學和鑽研中國典籍的西方學者。除了傳播天主教教義外,他還廣交中國官員和社會名流,傳播西方天文、數學、地理等科學技術知識。
早在13世紀,意大利方濟會修士孟德高維諾(Giovanni da Monte Corvino, 1246–1328)已經以教廷使節的身份抵達京城大都(今北京),並使用當時的蒙古文(稱為「韃靼語」)翻譯了新約聖經和《詩篇》。按照《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建於約公元781年),早在8世紀(或7世紀末)已經有很多聖經經卷(包括新約)翻譯成中文。 -
{拉丁文}《西克斯圖斯版本》(Vulgata Sixtina, 1569–1589)
兩次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1545年和1563年)是羅馬天主教為回應改革運動而召開的大公會議,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天特舉行。會議其中一項議程,是堅稱傳統使用的《武加大譯本》是天主教會的官方聖經,並且要求《武加大譯本》的印刷必須盡善盡美。然而,當時有許多不同版本的《武加大譯本》,卻沒有一個官方版本。有見及此,當時的教宗庇護四世(Pope Pius IV,任期1559–1565)委任了一個小組,以訂定官方的聖經版本,但工作進度十分緩慢。接下來的兩位教宗仍未能完成這事。直到教宗西克斯圖斯五世(Pope Sixtus V,任期1585–1590),這項工作才得以完成。西克斯圖斯原意是要集合一批專家學者,把不同修會團體所保存的許多手抄本進行比較,然後選出最合適的版本。可是,大部分工作實際上都由他獨自處理,而 這也是該版本錯誤百出的主要原因之一。無論如何,《西克斯圖斯版本》是天主教會第一次出版的官方認可的《武加大譯本》。 -
{拉丁文}《西克斯圖斯-革利免版本》(\bk Vulgata Sixto-Clementina\bk*)
這個版本是《西克斯圖斯版本》的修正版,由教宗革利免八世(Pope Clement VIII,任期1592–1605)親自主領;他組織了一個編輯小組來修正《西克斯圖斯版本》的錯誤。天主教會一直沿用這個版本,直到20世紀。絕大多數早期的天主教譯本都是以這個版本為依據。 -
Period: to
詹姆斯一世(James I)的統治(1603–1625)
伊麗莎白一世去世後,詹姆斯一世(1566–1625)登上王位。詹姆斯一世是他作為英格蘭和愛爾蘭國王的稱呼,此前他已經是蘇格蘭國王,稱為詹姆斯六世。
詹姆斯剛上任便收到來自國內清教徒(也是改革運動支持者)領袖的請願書,當中主要表達清教徒對當時英國教會(即聖公會)的不滿,包括英國教會中仍保留著天主教的元素;此外又要求將聖經普及化。詹姆斯借此機會推出譯經計劃,期望以一個新的譯本取代當時普遍使用的《日內瓦聖經》。詹姆斯熱衷於推行譯經計劃,完全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在統治蘇格蘭的37年期間,他見證著蘇格蘭的長老會教制如何對君主統治形成一種社會威脅。可以說,是長老會教制促進了民主思想在社會中產生,而詹姆斯或多或少歸咎於蘊藏在《日內瓦聖經》(甚至整個改革運動)中的「反君主制」意識形態。在漢普頓法院的會議中,他決定要重新翻譯整本聖經,要求譯文盡可能貼近希伯來原文和希臘原文,而且不帶註釋,僅限英格蘭教會在禮拜時使用。牛津和劍橋大學的學者獲委派合力進行這個計劃。這次翻譯的成果,就是《欽定本》(1611年)聖經,或稱《英王詹姆斯聖經》,那是後世多個英文版聖經的藍本。 -
{英文}《蘭斯、杜埃聖經》(Rheims-Douai Bible)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在位期間,大肆迫害天主教徒,而位於法國北部的杜埃(Douai)成為了英國天主教徒在歐洲的避難處。這個譯本的新約在蘭斯(Rheims)出版(1582年),舊約在杜埃出版(1609年),全書都有豐富的註釋。1545年的天特大公會議(Council of Trent)規定了聖經翻譯必須依照拉丁文譯本,因此直到20世紀中期,天主教所有的聖經版本都譯自拉丁文《武加大譯本》。《蘭斯-杜埃聖經》在歐洲比較通行,但由於譯文不夠流暢,因此雖經過多次修訂,仍沒有在英國發行。後來,曾就讀於杜埃大學神學院的李察·查洛納(Richard Challoner, 1691–1781)主教徹底修訂了《蘭斯-杜埃聖經》(1749–1752年出版),才成功把這個譯本引回英國本土。《蘭斯-杜埃聖經》是拉丁文《武加大譯本》最重要的英文譯本。
杜埃大學是17和18世紀期間法國第二大的大學,大學的神學院名為英語學院(English College),是十分重要的天主教研究中心。英語學院成立於1569年,目的是為流放的英國天主教教士提供學習的地方,並且培訓天主教的教士,讓他們使(英國)新教徒回歸天主教。 -
{英文}《英王欽定本》(或稱《欽定本》、《英王詹姆斯聖經》;Authorized Version, or King James Version;簡稱AV或KJV)
《欽定本》是繼《大聖經》(Great Bible, 1539年)和《主教聖經》(Bishops’ Bible, 1568年)後,第三部得到英國國教會(聖公宗)官方批准使用的聖經。這個譯經項目由英王詹姆斯一世(King James I, 1566–1625)啟動,主要原因是信徒(特別是清教徒)經常使用當時的聖經譯本(即《日內瓦聖經》),來攻擊他的施政和當時的教會體制,因此他希望新的譯本在用詞等方面能符合英國國教的管理和牧養方式,反映國教的主教制度。《欽定本》除了有39卷舊約、27卷新約外,也包含14卷次經。《欽定本》是英語世界極受推崇的聖經譯本,其影響範圍遠遠超越英國本土和英語世界。18世紀和19世紀的英國傳教士帶著《欽定本》前往海外工場,當中從事聖經翻譯工作的,都以《欽定本》作為譯經藍本。事實上,從全球聖經翻譯歷史來看,在很多受過英國統治的地方,當地語言的第一代聖經譯本都是翻譯自《欽定本》。在中文聖經翻譯史上,20世紀前的譯本幾乎都以《欽定本》為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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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昌光宗(1582–1620;統治期:16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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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熹宗(1605–1627;統治期:1620–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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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思宗(1611–1644;統治期:1627–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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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文}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
1624年,荷蘭著名的埃爾澤菲爾家族中的叔侄二人波那文都·埃爾澤菲爾(Bonaventure Elzevir, 1583–1652)和亞伯拉罕·埃爾澤菲爾(Abraham Elzevir, 1592–1652)以伊拉斯謨、斯提凡奴和伯撒的版本為基礎,出版了第一部希臘文新約聖經,並且深受歡迎。埃氏對其編制的聖經相當滿意,認為是市面上最受歡迎和被公認的版本,因此在第二版(1633年)的序言中聲稱:「(讀者現有的)這些經文是眾所公認的(拉丁文為\it Textus Receptus\it*),內容沒有任何訛誤。」這原是一句不經意的廣告用語,卻由於這輕便版風行一時。所謂「公認經文」便成為往後出版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的宣傳口號。在19世紀末以前,幾乎所有新教的新約聖經都是根據這個《公認經文》版本來翻譯,或是屬於相同的經文傳統。
從狹義來說,《公認經文》指埃爾澤菲爾家族出版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二版(1633年)。從廣義來說,「公認經文」可指與1633年出版的《公認經文》希臘文文本相符的抄本傳統,這可追溯至伊拉斯謨《新約聖經全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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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太極太宗(1592–1643;統治期:1636–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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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世祖(1638–1661;統治期:1643–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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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玄燁(1654–1722;統治期:1661–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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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言}白日昇-徐若翰文理《新約聖經》(缺)(Basset-XU)
現存最早和篇幅比較完整的中文聖經部分,在18世紀初由白日昇(Jean Basset, 1662–1707)翻譯。1684年,來自法國里昂的白日昇(另譯:白日陞、白日升、巴設)進入巴黎外方傳教會的神學院(Seminaire des Missions Étrangères de Paris)。他翌年以傳教士身份前往泰國,1689年抵達廣州。白日昇在華的日子中,最重要的是他在四川的四年時間(1702–1706),他的聖經翻譯工作正是在這期間展開的。有兩位本地華人積極參與他的翻譯工作,並在這幾年間接受他的栽培;他們就是李安德(1692–1774)和徐若翰(1734卒)。李安德後來成為司鐸。從1704年至1707年12月期間,在徐若翰的鼎力協助下,白日昇將拉丁文聖經翻譯成中文文言體的經文。據李安德在他(用拉丁文撰寫)的日記中記載,他們原本計劃翻譯整部新約。然而,翻譯工作因白日昇離世而未能完成,只能停在《希伯來書》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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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胤禛(1678–1735;統治期:1723–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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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言}殷弘緒(Père Francois Xavier d'Entrecolles)《聖多俾亞古經原本》
1698年,法國耶穌會傳教士殷弘緒(1664–1741)來華;他曾被委任為法國耶穌會會長達13年之久。殷弘緒翻譯了次經《多俾亞傳》,載於《訓慰神編》(北京,1730年),章名《聖多俾亞古經原本》。殷弘緒的《多俾亞傳》並非一般的譯本,而是採取意譯和擴寫,屬重寫聖經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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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弘曆(1711–1799;統治期:1736–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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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顒琰(1760–1820;統治期:1796–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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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禮遜(Robert Morrison)入華
馬禮遜(1782–1834)祖籍蘇格蘭,是首位來華的西方新教傳教士。馬禮遜1804年加入倫敦傳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1807年在倫敦一所蘇格蘭教會被按立為牧師。三個星期後,即1807年1月28日,馬禮遜肩負著宣教使命,啟程前往中國。八個月後,馬禮遜在1807年9月4日抵達中國澳門,9月8日到達廣州。 -
首部面世的中文聖經
首部面世的中文聖經由約翰·拉撒(Johannes Lassar, 1781–1835?)翻譯,拉撒在澳門土生土長,是亞美尼亞裔葡萄牙籍人。他原來在澳門受僱於葡萄牙官員,專責協助他們與大清政府書信往來。大約1804年間,他帶著大批茶葉到加爾各答經商,卻遇上茶葉價格暴跌的困境。幸好得到塞蘭坡著名威廉堡學院(College of Fort William)的副院長布坎南(Claudius Buchanan, 1766-1815)協助,後來更獲推薦加入學院教授中文,之後還參與中文聖經翻譯工作。英國傳教士馬殊曼(Marshman)和兩個兒子受教於拉撒有五年之久。拉撒自行翻譯聖經的工作可能早於1804年開始,譯有《創世記》和《馬太福音》,都是從亞美尼亞語聖經翻譯過來的。
圖中顯示的是拉撒翻譯的《嘉音遵[口罵][口挑]菩薩之語》(即《馬太福音》);1807年,拉撒把這譯本謄抄一份存放在英國蘭貝斯宮圖書館(Lambeth Palace Library),呈給英國坎特伯雷大主教。 -
【天】{白話}賀清泰(Louis Antoine de Poirot)《古新聖經》
1770年,法國耶穌會會士賀清泰(1735–1813)來華,在北京朝廷裡擔任譯員,並以宮廷畫師身份留在北京。賀清泰精通中文和滿文,在1750–1800年間,他以這兩種語言翻譯了當時的《武加大譯本》。雍乾年間,向社會上層(旗人和漢族士大夫)傳教十分困難,傳教士只能在下層社會中開拓空間。賀清泰的翻譯選用當時北京比較口語化的官話形式(相當於今天的普通話),遣詞造句摻合北方俚語,表達簡單、通俗,並加以本土化(例如把「餅」譯成「饅頭」)。這譯本還附有大量註釋和詳細導言,題為《古新聖經》,是首部採用「聖經」這詞來形容基督教聖典的譯本。按現存的資料可見,賀清泰並未完成整部聖經的翻譯,而只有當時《武加大譯本》73卷中的57卷:《新經》(即新約)是完整的,但《古經》(即舊約)部分欠缺多卷先知書和詩歌智慧書(如《雅歌》和《耶利米哀歌》)。然而,這譯本已經是《思高聖經》之前最完整的天主教聖經譯本。《古新聖經》提供了最早期和最龐大的白話文資料,是「清末以前中文世界以北京話書寫的最重要成果之一」(胡適),因此這譯本不僅在聖經翻譯研究上,甚至在漢語史的研究上,也是一部不可繞開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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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旻寧(1782–1850;統治期:1821–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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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馬殊曼-拉撒文理《聖經》(Marshman-Lassar)
1799年,英國浸信會(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傳教士馬殊曼(Joshua Marshman, 1768–1837)與威廉·華爾德(William Ward, 1769–1823)以及被譽為「近代宣教之父」的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 1761–1834),在印度加爾各答郊外一個名為塞蘭坡(Serampore)的小鎮成立了差會,專注於文字與聖經翻譯工作。1800年間,一名在澳門土生土長的亞美尼亞裔青年拉撒(Johannes Lassar, 1781–1835?)帶著大批茶葉到加爾各答經商,後來他協助馬殊曼翻譯聖經。馬殊曼與拉撒合譯的《新約聖經》在1816年出版,新舊約合冊在1822年以鉛字活版印刷出版,成為歷史上第一部完整出版的中文聖經譯本。然而,由於翻譯工作不是在中國本土進行,除了在浸禮宗圈子,這譯本對往後的譯經工作影響不大。 -
{文言}馬禮遜-米憐《神天聖書》(Morrison-Milne)
1804年,馬禮遜(Robert Morrison, 1782–1834)受倫敦傳道會差遣,前往中國傳教。在預備期間,他在倫敦跟廣東人楊善達(Yong Sam‐tak,常音譯為「容三德」)學習中文。在楊的協助下,馬禮遜抄錄從英國皇家學會借來的《拉丁漢文詞典》,以及大英博物館所藏、白日昇未完成的新約譯本手稿(他當時不知道手稿的譯者是誰)。1807年,馬禮遜肩負著把聖經翻譯成中文的使命,踏上前往中國的征途。他到達廣州後,立刻開始翻譯新約聖經。馬禮遜的新約譯文,大部分參考天主教白日昇的新約譯本。不過,由於白日昇抄本中的福音書部分並非一般經文,而是耶穌生平合參,所以在翻譯上對馬禮遜的幫助不大;他實際採用的,主要是《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部分。他最先出版的單行本是《使徒行傳》(1810年),後來才出版福音書。1813年,同為倫敦傳道會傳教士的米憐(William Milne, 1785–1822)到達澳門,協助馬禮遜的翻譯工作。他們合譯的舊約部分在1819年完成。1823年,整部聖經在馬六甲出版,共21卷,取名為《神天聖書》。 -
{文言}四人小組文理《新遺詔聖書》《舊遺詔聖書》
對一般讀者來說,馬禮遜的《神天聖書》的語言風格晦澀難懂。因此,1834年馬禮遜去世後,倫敦傳道會傳教士麥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 1796–1857)向傳道會提出大規模修訂中文聖經的請求。翌年(1835年),馬禮遜的兒子馬儒翰(John R. Morrison, 1814–1843)聯同麥都思、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 1801–1861)和郭實臘(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 1803–1851),向英國聖經公會(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建議進行新的中文聖經翻譯計劃。雖然計劃遭到英國聖經公會拒絕,但是他們的重譯(或修訂)工作繼續進行。1837年,在沒有英國聖經公會的支持下,麥都思等人在巴達維亞(今雅加達)出版了新約,名為《新遺詔書》。由於這個譯本是由馬儒翰、麥都思、裨治文和郭實臘四人合譯,因此又稱《四人小組譯本》。1838年出版《舊遺詔聖書》,其中大部分書卷由郭實臘獨自完成。 -
{文言}麥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福音調和》《使徒行傳》《創世歷代傳》《約翰傳福音書》
1816年,倫敦傳道會傳教士麥都思(1796–1857)被派往馬六甲。他很快就學曉中文,約1820年代末開始進行聖經翻譯工作。然而,他在1830年代的譯經工作並不被英國聖經公會和倫敦傳道會認可。麥都思認為當時的馬禮遜譯本有徹底修改的必要。他主張中文聖經應考慮到中文的用字習慣,行文應簡潔流暢。他在1836年出版的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受到同屬倫敦傳道會的台約爾(Samuel Dyer)和伊雲士(John Evans)批評。他們認為麥都思的譯本未能忠於原文,而且他只需要對馬禮遜的譯本進行修訂,而不是草率進行翻譯。他們的意見影響了英國聖經公會對麥都思譯本的看法。
麥都思的翻譯成果豐碩,1934年初版的《福音調和》重新翻譯了福音書當中的耶穌生平,以合參形式出版。1939年出版的中文和馬來文雙語版《創世歷代傳》,是最早的漢語和其他語言對照的聖經;同年他在新加坡出版《約翰傳福音書》。除了自行翻譯外,麥都思還與其他人一起翻譯多個譯本,如《四人小組譯本》、《委辦譯本》、《南京官話譯本》等,是19世紀中文聖經翻譯史上一個相當重要的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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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鴉片戰爭(1840–1842)
一直以來,清朝政府以獨立自主的國家自居,閉關鎖國,自給自足。後來,英國偷運鴉片到中國,這給中華民族帶來了深重的災難。人民群眾強烈要求禁鴉片。林則徐在1839年3月抵達廣州,展開禁煙工作,6月3日在虎門外灘當眾把鴉片銷毀,史稱「虎門銷煙」。翌年,英國政府為保護鴉片貿易,發動了鴉片戰爭,是為「第一次鴉片戰爭」。英軍先後攻陷舟山、虎門、廈門、寧波、吳淞、鎮江等地,並霸佔香港島。道光皇帝遂決定接受英國的條件議和。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4日,英國軍艦駛達南京下關江面,進逼南京,索要贖城費300萬銀元。清政府被迫簽訂中英《南京條約》(隨後,美國和法國也強迫清政府分別與他們簽定條約),這是中國在近代史上與外國簽訂的第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涉及割地(包括香港島)、賠款、五口通商以及稅款協商。在中華傳教史方面,《南京條約》的重要性在於外國傳教士可以在中國沿岸五個港口(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範圍內自由傳道,歐美差會於是紛紛派傳教士來華。早期的南方方言聖經翻譯活動,都是在這些地方進行的。 -
{文言}委辦譯本、倫敦差會譯本
19世紀中葉前,西方傳教士的活動主要局限在澳門、廣州的小部分區域和海外華人僑居的地方。1842年,滿清政府被迫簽訂《南京條約》,開放了五個通商港口。僅在1842–1857年間,來華的傳教士人數就激增了四倍,為在華的新教傳播工作帶來新景象。來自不同地區和差會的傳教士認為有需要共同合作翻譯一部聖經。1843年,英美兩國五個差會(倫敦傳道會、美部會、馬禮遜教育會、美國浸信會、美國長老會)的代表共15人,在香港召開首次會議。會議決定成立一個譯經委辦會,以《公認經文》為希臘文基礎文本,修訂當時的新約譯本(主要是來自麥都思、郭實臘和裨治文的譯本),並且重新翻譯舊約。由於譯本由各個差會的代表翻譯和審閲,所以稱為《委辦譯本》(Delegates’ Version)。
新約部分的翻譯在1850年完成。為了加速舊約的翻譯進程,舊約翻譯委員會進行重整。然而,由於委員會中出現人事不和,加上有人認為新約文體過於文雅,建議舊約採用較為淺白平易的文體,結果聯合的譯經工作完成至《申命記》9章,倫敦傳道會傳教士便離開委員會,自行籌組舊約部分的翻譯工作。倫敦傳道會傳教士翻譯的舊約被稱為「倫敦差會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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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運動(1851–1864)
19世紀中期,清廷在對外戰爭中慘敗求和、割地賠款,激起國人的憤慨。巨額賠款轉嫁到老百姓身上,使人民生活百上加斤。因此,原來潛伏民間的反清會社便活躍起來,更有太平天國的起義。太平天國領袖是廣東花縣人洪秀全(1814–1864),他目睹清廷腐敗、民生困苦,遂利用西方基督教的教義,創立「拜上帝會」,秘密進行反清活動。太平天國之亂是明清戰爭以來規模最大的戰爭,影響遍及十八省。1864年,太平天國首都天京(即南京)陷落,標誌著這場運動的失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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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奕詝(1831–1861;統治期:1851–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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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太平天國文理“欽定前遺詔聖書-欽定舊遺詔聖書”(選輯)
1853年,太平天國定都南京之後,以郭實臘的譯本為依據出版了太平天國譯本。太平天國領袖洪秀全(1814–1864)曾接觸基督教刊物,也曾跟從傳教士羅孝全(Issachar Jacob Roberts, 1802–1871)學道,因此在定都南京之後,便計劃出版聖經。太平天國譯本中有許多修訂,包括:訂正錯字,採用較流暢的語句,避免在人名和地名的音譯使用禁忌性的用詞等。另外,因應太平天國的神學和道德原則,經文也做了一些改動。 -
{文言}郭實臘(Karl F. A. Gützlaff)《救世主耶穌新遺詔書》《舊遺詔聖書》
郭實臘(又名「郭士立」,1803–1851)有「中國的使徒」之譽。1827年,郭實臘由荷蘭傳道會(Netherlands Missionary Society)派至東印度群島學習馬來文和中文,隨後又輾轉到達南洋其他國家,1831年到澳門東印度公司擔任翻譯。郭實臘極具語言天分,曾以暹羅文(泰文)、高棉文(柬埔寨文)、老撾文(寮文)翻譯新約聖經,以日文翻譯約翰福音。他在中文聖經的翻譯上最為積極和投入。郭實臘的翻譯工作多與麥都思合作。1836年在新加坡出版的《救世主耶穌新遺詔書》,是他修訂麥都思的新約譯本之作。1830年代,麥都思與郭實臘一同參與舊約的翻譯,直至1840年代初,麥都思較多專注在《委辦譯本》 的翻譯上,郭實臘則獨立完成餘下的部分。1846年《舊遺詔書》(摩西五經)在寧波出版,1855年《舊遺詔聖書》在香港由郭實臘所成立的福漢會出版。 -
《南京官話譯本》
官話一般指中國方言之一,亦是漢語語系中最大方言種。官話可細分為華北官話或江淮官話等等。這名稱可追溯自明朝,原來指官方標準語,是官員所使用的共同語。後來這語體逐漸流行於民間,演變成一種各地共同用語。自明朝起,南京話(屬江淮官話)一直都是官方標準語。早在中國內地向傳教士開放前,一些傳教士希望聖經不單翻譯成文言語體,也望能夠翻譯成淺白易懂的官話形式。繼《委辦譯本》完成後,麥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1796-1857)與施敦力(John Stronach,1810-1888)根據《委辦譯本》新約的文言語體譯成了《南京官話譯本》。這譯本不是創造一種新的官話文學形式,而是引入了某些非常口語化的短語,並作出一些音譯的改變以及運用一些中國成語,使其更加口語化。《南京官話譯本》是新教第一部官話新約譯本,雖然有人認為其譯文不太準確,但是它被視為開路先鋒,對日後新教的中文聖經翻譯方向有極為深遠的影響。
進入民國時期,官話一般稱為“國語”,1956年在大陸改稱“普通話”,並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在海外,則稱為“華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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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1860)
第二次鴉片戰爭是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延續,又稱英法聯軍之役,是英國與法國欲謀取在華更大利益,組織英法聯軍入侵中國的戰爭。1858年,在英、法、美、俄公使的脅迫下,清朝在6月13日和6月18日簽訂了《天津條約》,那是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包括《中俄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中英天津條約》、《中法天津條約》。在中華傳教史方面,《天津條約》的重要性是,這些條約允許外國傳教士(無論是正教、天主教還是基督新教)在中國境內傳教而不能加以阻止。在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的時候,清朝在劣勢下,除《天津條約》外,還接受英、法兩國進一步的要求,簽訂了中英、中法《北京條約》(1860年),作為《天津條約》的補充,其中包括允許外國人在中國招聘勞工出洋做苦工,以及把廣東新安縣(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割讓給英國。 -
{文言}羅孝全(Issachar Jacob Roberts)《路加福音》
1837年,美國浸信會真神堂(American Baptist Missionary Union)傳教士羅孝全(1802–1871)入華,後加入美國浸信會差會(American Southern Baptist Mission)。1860年,羅孝全翻譯《路加福音》並附註釋。 -
{文言}基律(Charles W. Gaillard)《使徒行傳》
美南浸信會傳教士基律(Charles W. Gaillard, ?–1862)參考《委辦譯本》重譯了《使徒行傳》,並附註釋。 -
{文言}慕維廉(William Muirhead)《詩篇》
1847年,英國倫敦傳道會傳教士慕維廉(1822–1900)入華。他是著名的上海墨海書館創辦人之一,1860年翻譯和出版了《詩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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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載淳(1856–1875;統治期:1862–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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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言}卡爾波夫(Gury Karpov)《新遺詔聖經》
俄羅斯正教第十四屆(1858–1864)修士大司祭固里·卡爾波夫(1814–1882)在中國同工的協助下,翻譯了《新遺詔聖經》(1864年)。 -
{文言}禆治文-克陛存《舊約全書》《新約全書》(Bridgman-Culbertson)
新教美國公理會傳教士裨治文(Elijah C. Bridgman, 1801–1861)對《委辦譯本》的譯經原則持有異議,遂與美國長老會傳教士克陛存(Michael S. Culbertson, 1819–1862)另行翻譯整部聖經。他們最早在1854年出版《羅馬書》,1859年完成新約,1862年完成舊約。裨治文在1861年逝世,由克陛存獨自翻譯當時餘下的舊約部分(《以賽亞書》至《瑪拉基書》)。但克陛存也在翌年(1862)逝世,因此兩人都未能看見完整版本的出版(1863年,上海)。這個譯本雖與《委辦譯本》持不同的譯經原則,但在聖號、標點、語句模式上,與1850年的《委辦譯本》十分接近。雖然裨治文-克陛存譯本未曾獲得如《委辦譯本》那樣高的評價,但在日文聖經的翻譯上卻有一定的影響。新教傳教士翻譯日文聖經的時候,經常參考當時的中文聖經,尤其是《委辦譯本》和《裨治文-克陛存譯本》。因此,中文聖經在日文聖經的翻譯上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
{文言}胡德邁(Thomas Hall Hudson)《新約傳彙統》
1844年,英國浸信會傳教士胡德邁(1800–1876)奉派來華傳教。雖然他在1855年脫離了浸信會,但仍以獨立傳教士的身份留華服事。胡德邁在聖經翻譯上傾向直譯。他以《馬殊曼-拉撒譯本》為基礎進行修訂,1867年出版了新約聖經《新約傳彙統》。 -
{白話}韋廉臣(Alexander Williamson)《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
1855年,英國倫敦傳道會傳教士韋廉臣(1829–1890)入華,創立著名的「同文書會」(1884年),後改名為「廣學會」。1867年出版了《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官話譯本。 -
{文言}高德-羅爾梯《聖經新遺詔全書》(Goddard-Lord)
1848年,高德(Josiah Goddard, 1813–1854)來華,與同為美國浸信會傳教士的粦為仁(William Dean, 1807–1895),以《馬殊曼-拉撒譯本》為依據修訂了《約翰福音》,並先後出版了一些舊約和新約經卷。其中1851年在寧波出版的《馬太福音》附有一幅巴勒斯坦地圖,是現存最早附有地圖的中文聖經。1853年,整部新約《聖經新遺詔全書》在寧波出版。後來,高德因健康狀況不佳,於1854年逝世,舊約聖經只翻譯了小部分,剩下的部分由美國浸信會傳教士羅爾梯(Edward C. Lord, 1817–1887)完成。羅爾梯不僅完成了舊約聖經餘下的部分,也對高德先前的譯本進行了修改。1868年整部聖經《聖經新舊遺詔全書》在香港出版。 -
{文言}倪維思(John Livingstone Nevius)《馬可福音》《使徒行傳》
1854年,美北長老會(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 [North] )傳教士倪維思(1829–1893)入華,在浙江和山東一帶傳道,翻譯了《馬可福音》(1862年)和《使徒行傳》(1868年),並附有註釋。 -
{文言}粦為仁(William Dean)《新約聖書》
1834年,美國浸信會傳道士粦為仁(1807–1895)被派往暹羅(泰國)傳道。他建立的曼谷浸信會心聯堂(1836年),是史上第一間華人基督教會。他在1842年前往香港,1843年開始參與《委辦譯本》的譯經工作。後來美國浸信會因聖經譯名和翻譯理念不同,退出該項翻譯工作,但粦為仁仍繼續自行翻譯聖經,並撰寫福音書註釋。浸禮宗傳教士按照浸禮宗的譯名(例如以「搵禮」翻譯「水禮」)和原則來翻譯的譯本,最早的成果就是粦為仁的聖經譯本。粦為仁在香港先後出版他獨立完成的譯作,另外也與高德(Josiah Goddard, 1813–1854)合譯某些書卷。1854年,粦為仁因健康欠佳返美休養,1864年見身體好轉,即申請復職,回到曼谷,繼續傳道和翻譯聖經的工作。1870年,《新約聖書》在香港出版。 -
{白話}賓為霖(William Chalmers Burns)《舊約詩篇官話》
賓為霖(1815–1868,又名「賓惠廉」)是英國長老會(English Presbyterian Mission)傳教士,他首先抵達福建廈門,在汕頭、廈門等地傳教,後前往上海和北京。1867年,賓惠廉運用西方詩體、以官話翻譯詩篇,即《舊約詩篇官話》,書中每章章首均附有簡略的介紹,部分在經文當中或末段加上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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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載湉(1871–1908;統治期:1875–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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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在華新教傳教士大會」(1877年5月10–24日)
在華新教傳教士大會(General Conference of the Protestant Missionaries of China)的目的,是協調在華傳教士的傳教活動,加強各傳教士之間的交流與聯繫。會上決定成立教科書委員會,編寫教材。直到1890 年共出版了三萬冊教科書,有近六十種,多是宗教教材,也有其他學科(如數學、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編纂教材的目的是強調宗教的重要性,將科學與宗教結合起來,避免兩者互相抵觸。 -
{文言}雷音百(Joseph Anderson Leyenberger)《加拉太書》
1866年,美北長老會傳教士雷音百生卒不詳)入華。他翻譯了《加拉太書》並附註釋,1878年在上海出版。 -
{白話}《北京官話譯本》(Peking Mandarin Version)
1861年,英國聖經公會建議華北的傳教士組成委員會,翻譯一個華北官話的譯本;美國聖經公會也支持這項翻譯工作。委員會成員來自五個不同的差會,有英國海外傳道會(又名英國聖公會差會)的包爾騰(John Shaw Burdon, 1826–1907)、英國倫敦傳道會的艾約瑟(Joseph Edkins, 1823–1905)、美國聖公會的施約瑟(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1831–1906)、美國公理會的白漢理(Henry Blodget, 1825–1903)和美國長老會的丁韙良(William A. P. Martin, 1827–1916)等。他們以《南京官話譯本》為翻譯基礎,出版了新約譯本(1872),通常稱為《北京官話譯本》。在翻譯的過程中,聖號的譯法一直無法達到共識(分別有「神」、「上帝」、「天主」、「真神」的版本)。
舊約部分主要由施約瑟負責。整部舊約聖經在1874年底出版。1878年起,英國聖經公會將《北京官話譯本》的新約全書和施約瑟的《舊約官話譯本》合併出版,是《和合本》之前、華北地區最普遍使用的官話譯本。 -
【正】{文言}高連茨基(Flavian Gorodetsky)《詩篇》
俄羅斯正教修士大司祭弗拉維昂·高連茨基(1840–1915)在北京期間,從俄羅斯文的《詩篇》翻譯成中文的《聖咏經》,1879年在北京出版。 -
{希臘文}韋斯科特-霍特《希臘原文新約聖經》(Westcott-Hort, \bk The New Testament in the Original Greek\bk*)
18–19世紀期間,有大量新約手抄本陸續被發現。這些手抄本所屬的年期遠比之前發現的更為古遠,自然也更可靠。可是,這些手抄本所載錄的經文往往與當時盛行的《公認經文》多有出入,要推翻那久被公認為權威的傳統實非易事。在這兩個世紀,不少學者嘗試以新發現的抄本為基礎,重新編纂希臘文的新約聖經。其中最具革命性的,是英國兩位劍橋學者韋斯科特(B.F. Westcott, 1825–1901)和霍特(F.J.A. Hort, 1828–1892)的出版。經過長達28年(1853–1881)的努力,他們終於出版了一套兩卷的\bk The New Testament in the Original Greek\bk*,卷一是希臘文經文,卷二包括珍貴的引言和附錄,其中清楚闡明他們鑑別經文的原則。英文的《修訂本》(Revised Version)和中文的和合本翻譯項目,正是以這個希臘文版本為依據。即使在今天的内斯特利-阿蘭德《希臘文新約聖經》和聯合聖經公會的《希臘文新約聖經》兩個版本中,仍然可以看到韋斯科特和霍特的影響。 -
{文言}陶錫祈(Samuel T. Dodd)《新約書信》
1861年,美北長老會傳教士陶錫祈(生卒不詳)入華。他翻譯了一些新約書信(包括《希伯來書》、《哥林多後書》、《雅各書》和《約翰一二三書》)並附註釋,在上海出版。 -
【天】{白話}王多默《四福音書》《聖路嘉門徒聖史》
1873–1883年間,王多默(又名王思默,生卒不詳)至少翻譯或出版了四福音書(《聖瑪竇聖
史》、《聖瑪爾谷聖史》、《聖路嘉聖史》、《聖若望聖史》)和《聖路嘉門徒聖史》(即《宗徒大事錄》)。這是近代最新發現的古中文譯本之一,收藏在上海徐家匯藏書樓。 -
【天】{文言}許彬《四史全編》附釋義
許彬(字采白,?–1899)是在上海徐家匯工作的華籍耶穌會司鐸,曾出任藏書樓主管司鐸。他翻譯了四福音書(《聖馬竇萬日畧經》《聖瑪律穀萬日畧經》《聖路加萬日畧經》《聖若望萬日畧經》),附有序言和釋義。這是近代最新發現的古中文譯本之一,收藏在上海徐家匯藏書樓。 -
{文言}楊格非(Griffith John)文理《新約全書》《舊約詩篇》
1855年,英國倫敦傳道會傳教士楊格非(Griffith John, 1831–1912)來華。他在華長達半個世紀之久,有「華中宣教之父」和「街道佈道家」的美譽。楊格非擅長將聖經翻譯成淺文理體,即較通俗的半文言半白話文體,平民大眾也可以理解。事實上,早在1877年的第一屆在華新教傳教士大會上,他已經提出以這種文體來翻譯聖經。他的淺文理《馬可福音》在1883年出版,全本新約聖經在1885年出版。舊約部分他只翻譯到《雅歌》。 -
{英文}《修訂本》(Revised Version;簡稱RV)
自1611年《欽定本》(KJV)聖經面世以來,一直有不少人嘗試作出修訂,然而,只有由英國聖公會啟動的《修訂本》,才算是《欽定本》的官方修訂版本。
除了英文風格和對經文的理解有修訂的需要外,由於原文文本(特別是《新約》)有了新的發現,所以修訂譯文的迫切性很大。在17世紀,已知的新約聖經抄本數目有限,質量不佳。在其後的兩個世紀,隨著考古學的發現和對抄本評估的新結論,學者對希臘文新約聖經版本有了新的見解,也出版了新的版本,其中特別有價值的是韋斯科特-霍特的《希臘原文新約聖經》(1881年)。
《修訂本》未有被廣泛接納,主要是由於英語信徒已深受《欽定本》影響,一般英語讀者也認為《修訂本》的英文風格晦涩生硬。然而,19世紀的中文和合譯本翻譯計劃卻是以《修訂本》為主要的藍本。
《修訂本》的修訂工作主要由英國學者執行,來自美國的學者雖然也有參與討論,但他們很多見解都不被採納(只是放在附註內)。後來,美國教會在1901年出版了與《修訂本》大部分內容相同的《美國標準版》(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ASV)聖經。 -
{白話}楊格非(Griffith John)官話《新約全書》《舊約詩篇》
1855年,英國倫敦傳道會傳教士楊格非(Griffith John, 1831–1912)來華。他在華長達半個世紀之久,有「華中宣教之父」和「街道佈道家」的美譽。楊格非擅長將聖經翻譯成淺文理體,即較通俗的半文言半白話文體,使平民大眾也可以理解。由於《北京官話譯本》(1872年)帶有北方口語,不適合其他地區使用,於是,大英聖書公會、美國聖經會和蘇格蘭聖經會,在1877年請求楊格非翻譯一部適合華中地區的官話譯本。楊格非的官話譯本(也被稱為「華中官話譯本」)以他的淺文理譯本為藍本,1889年,官話新約由蘇格蘭聖經會在漢口出版,其後《詩篇》和《箴言》在1898年出版。 -
{文言}包爾騰-白漢理《新約聖經》(Burdon-Blodget)
1886年,英國海外傳道會(又名英國聖公會差會)的包爾騰(John Shaw Burdon, 1826–1907)和美國公理會的白漢理(Henry Blodget, 1825–1903)以官話譯本為基礎,共同合譯和出版淺文理(半文言半白話)的《馬太福音》,同年出版《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1889年在福州出版的《新約聖經》,是依據《北京官話譯本》 重譯為淺文理而成,兩者語句方式相同,是和合譯本計劃前的最後一部淺文理新約譯本。 -
第二屆「在華新教傳教士大會」(1890年5月7–20日)
這次大會在上海召開,有來自37個宗派和教會團體的四百多位代表參加。大會其中一項重要議決是啟動和合譯本聖經的翻譯工程。在「聖經唯一,譯本則三」的大原則下,大會決定根據當時國內漢語的不同形式,將聖經翻譯成三個版本:深文理、淺文理和官話(即國語)。 -
【天】{文言}德如瑟(Joseph Dejean)《四史聖經譯註》
法國巴黎外方傳教會(法:Société des Missions Etrangères de Paris)傳教士德如瑟(Joseph Dejean, 1834–1901)19世紀下半葉入華,在1892–1893年間,他從拉丁文聖經翻譯了四卷福音書(由香港納匝肋靜院出版),並附有註解,是中國天主教會最早出版的四卷福音書。 -
【天】{文言}李問漁《四福音書》《宗徒大事錄》
耶穌會士李問漁(1840–1911)原名李浩然,字問漁,江蘇川沙人,出生在天主教世家。李問漁畢業於耶穌會創辦的聖依納爵公學後,加入耶穌會修道,1869年晉升為司鐸。李問漁從耶穌會士學習法文、拉丁文、科學、哲學和神學。翻譯有四福音書(1897年)附註釋,以及《宗徒大事錄》(1887年)。 -
{文言}湛約翰-韶瑪亭《新約全書》(Chalmers-Schaub)
英國倫敦傳道會傳教士湛約翰(John Chalmers, 1822–1899)1852年先到香港,1859年再赴廣州。1874年,巴色會傳教士韶瑪亭(或稱「韶潑」、「韶波」,Martin Schaub, 1850–1900)來華。湛約翰與韶瑪亭在1897年合譯了《新約全書》。由於二人都是和合本深文理譯本計劃的譯者,他們的譯本對「深文理和合譯本」和「淺文理和合譯本」有很具體的影響。 -
{希臘文}内斯特利《希臘文新約聖經》(Nestle, \bk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bk*)
20世紀之前最通行的袖珍本《希臘文新約聖經》,是由埃伯哈德・内斯特利(Eberhard Nestle, 1851–1913)主編,符騰堡聖經公會(Württemberg Bible Society)出版。内斯特利的做法是,比較當時三個主要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版本,把三個版本都支持的,或至少得到兩個版本支持的語句放在正文(異文語句則放在校勘欄)。多年來,内斯特利的《希臘文新約聖經》一直續版。到了1927年,他兒子歐文・内斯特利(Erwin Nestle, 1883–1972)接續印行第十三版,並提供更詳盡的校勘欄(載錄更多的手抄本、譯本和教父著作的文獻證據)。雖然後來的版次做了不少修改,但大體上仍沿用埃伯哈德・内斯特利的模式。内斯特利的版本對聖經翻譯沒有太大影響。
上世紀80年代前,德國各地均有各自的聖經公會組織,最有規模的是符騰堡聖經公會(1812年成立)。自1981年,德國各地的聖經公會或學院陸續合併成為今天的德國聖經公會。 -
{英文}《美國標準版》(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簡稱ASV)
英文《修訂本》(Revised Version)主要是英國學者的譯經成果,雖然當時也有一些美國人參與翻譯工作,但他們的意見大都沒有被採納,而只是放在了附註內。根據合約規定,美國人必須在《修訂本》銷售至少14年之後,才可以出版他們自己的譯本。這麼做主要是希望能為《修訂本》提供充足的時間去立足並超越《欽定本》。事實上,至少對英國聖經讀者而言,《欽定本》的重要性在信徒心中是根深蒂固的。一般認為,雖然《美國標準版》和《修訂本》都是十分直譯的譯本,但《美國標準版》的可讀性比《修訂本》高。《美國標準版》面世不久即被公認為遠超《修訂本》。這兩部譯本其中一個明顯的差異在於對上帝名字(希伯來文音譯:YHWH)的翻譯,《欽定本》和《修訂版》只是偶爾使用Jehovah(「耶和華」)這個稱謂(總共只有十多次),但《美國標準版》則是大量使用(共六千多次)。 -
{文言}《淺文理和合譯本》
1890年,在上海召開的在華新教傳教士大會上,各宗派機構決定共同修訂並出版可供所有教會使用的聯合譯本,於是開展了一個稱為「和合譯本」的計劃。這計劃包括三個版本:深文理、淺文理和官話譯本。大會分別為此成立三個委員會,且決定三者的關係是「聖經唯一,譯本則三」(one Bible in three versions)。其中淺文理譯本的新約部分最早完成,它的譯法取向接近當時的《湛約翰-韶瑪亭譯本》(在一些試行本的序言中也提及該譯本是參考的版本)。淺文理譯本在1897年開始陸續出版試行本,而《淺文理和合譯本》的新約全書在1902年出版(圖為1912年出版的版本)。然而,由於當時官話的使用已經愈來愈普遍,文理譯本或已不合時宜,因此,1907年舉行的第三屆「在華新教傳教士大會」,一致決定決定將深文理和淺文理譯本計劃合併,只出版深文理譯本(深文理譯本在1919年出版)。 -
{文言}施約瑟(Samuel Isaac Joseph Schereschewsky)《新舊約聖經》
美國聖公會傳教士施約瑟(1831–1906)是出生在立陶宛的猶太人。他在1859年來華傳教,1860年代已經參與《北京官話譯本》的翻譯工作。在1877年的在華新教傳教士大會上,英國倫敦傳道會傳教士楊格非提出淺文理譯經的取向。1886年,在北京和天津的傳教士也提出要求成立委員會,進行淺文理中文聖經的翻譯。可是,這個提議未獲英國聖經公會和美國聖經公會的積極回應。即便如此,從那時起一直到20世紀初,都有不少淺文理譯本出現。1882年,施約瑟在完成官話譯本的修訂之後,便著手淺文理聖經的翻譯。其實他早在1880年於上海出版的《詩篇》(是他之前翻譯的《公禱書》的一部分),已經可以說是歷史上首次出版的淺文理聖經譯本。他在1894年完成初稿,1898年在日本東京出版新約,1899年在南京出版摩西五經,1902年在上海合併出版新舊約。這個譯本經過數次修訂、再版,有些版本還加上了串珠經文(部分串珠工作由他的助手蓮英煌完成)。施約瑟先前因病癱瘓,所以在翻譯這個譯本時,只能使用兩個指頭或是手持棒子在打字機上按鍵,因而這譯本又稱為「二指版聖經」。 -
{白話}文書田(George Owen)《約翰書信》
1865年,英國倫敦傳道會傳教士文書田(1843–1914)入華。他曾參與修訂官話新約聖經,譯有《約翰達眾一二三書》(1904年)。 -
{希伯來文}《希伯來聖經》(Biblia Hebraica)第一版
現代《希伯來聖經》(Biblia Hebraica)的第一版,一般稱為《希伯來聖經基特爾第一版》(Biblia Hebraica Kittel,簡稱BHK1)。第二版在1913年出版,一般稱為《希伯來聖經基特爾第二版》(簡稱BHK2)。這兩個版本都是由聖經學者基特爾(Rudolf Kittel)主編,由萊比錫(Leipzig)的J.C. Hinrichs出版社出版。兩版的正文均取自《拉比聖經》(1525年;參條目)的文本。 -
第三屆「在華新教傳教士大會」(1907年4月25日至5月8日)
第三屆傳教士大會的焦點是新教教會的整體合一,但大會依然十分重視「和合譯本」的翻譯工作。在這方面有兩個主要議題,一是淺文理與深文理和合新約譯本的合併,另一是官話(白話)譯本和文理(文言)舊約譯本的翻譯。 -
{文言}鮑康寧(Frederick W. Baller)《詩篇精意》
鮑康寧(1852–1922)是中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的英國傳教士,主要在安徽和江蘇一帶工作,是官話和合譯本翻譯委員會成員之一。鮑康寧也是當時著名的漢學家。他的《詩篇精意》採用官話語體,把《詩篇》譯成傳統的中國詩體,他選譯了《詩篇》每章的部分經節,詩句多為六字、七字或八字。《詩篇精意》並非嚴謹的聖經譯作,而是近乎聖經演繹,因此譯文不時引用新約用語(例如「耶穌」、「聖靈」等)。 -
{文言}嚴復《馬可福音》(一到四章)
在英國聖經公會邀請下,著名中國翻譯家嚴復(1853–1921)翻譯了《馬可福音》首四章。嚴復的翻譯以英文《修訂本》(RV)為基礎,也參考了當時的新約文理譯本。這譯本在1908年印行,原意是作為參考性質的試譯本,而不是最終的版本。 -
Period: to
宣統溥儀(1906–1967;統治期:1909–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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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言}英諾肯提乙(Innokentii of Beiguan)《希臘新約聖經原文》《官話聖詠經》
英諾肯提乙(1864–1931)是俄羅斯正教會北京傳教士團第十八屆(1896–1931)的修士大司祭,也是該宗在華歷史上任期最長的領導者。英諾肯提乙以固里・卡爾波夫的譯本為基礎進行修訂,1910年出版了新約聖經及詩篇,名為《希臘新約聖經原文》《官話聖詠經》。 -
Period: to
中華民國成立(1911)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949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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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iod: to
辛亥革命(1911–1912)
辛亥革命是指1911年(農曆辛亥年,清宣統三年)發生在中國的全國性革命,目的是推翻清朝專制君主制,建立一個共和體制的國家。從1911年10月10日(農曆八月十九)武昌起義爆發開始,至1912年清宣統帝下詔退位為止。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清朝統治,結束了始於2000年前秦朝的帝制,開啓了民主共和的新紀元,使共和的理念深入中國人的思想。 -
Period: to
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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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文運動(1917–1920)
文言本來也是古代中國的口語體。因為口語演變的速度比規範書寫式快,文言書面語和口語的差距越來越遠,有礙人民識字學習。因此,歷代有識之士都主張書面語言和口語要一致,這正是新文學運動倡議的「言文一體」的精神。
新文學運動,或白話文運動,是中國一場文學和語文的改革運動。自辛亥革命(1911年)始,中國人普遍有著各種改革舊有文化的思想。新文學運動主要起源於1915年陳獨秀在上海創辦的《青年雜誌》(後稱《新青年》),當中提倡民主與科學,批判傳統單純的中國文化。另一方面,以胡適為代表的溫和派支持白話文運動,主張以實用主義代替儒家學說。這就是新文化運動的起源。隨著1919年「五四運動」展開,全國瀰漫著一片反傳統、求革新的呼聲,這進一步推動了新文學運動的發展。文言文作為舊文學工具,已經不合時宜,不能適應新時代和報章雜誌報道表達方面的需求;此外還受到西方新學術的刺激,一切新學術新思想顯然要以一種新的文體方能表達流暢。
最早期的白話文學可以追溯至明清時期的白話文創作,例如《儒林外史》、《紅樓夢》等經典。在這新文學運動的啟發下,《官話和合譯本》的廣泛使用已經是指日可待。 -
{文言}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
1890年舉行了在華新教傳教士大會,其中一項重要議決是啟動「和合本聖經」的翻譯工程。在「聖經惟一,譯本則三」的大原則下,大會決定根據當時國內漢語的不同形式,將聖經翻譯成三個版本:深文理、淺文理和官話(即國語)。三個版本的翻譯取向和成果有著明顯的不同。深文理譯本主要是對《委辦譯本》的修訂。委員會盼望能忠於原文,同時以流暢的中文表達,盡量避免過於字面直譯。新約在1907年出版(1908年出版了修訂版),舊約譯本也在1915年12月完成,但因為要與《官話和合譯本》協調,所以延遲了出版。1919年,《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在上海出版,但這個譯本流傳不廣,1934年已經是最後一版。 -
{白話}《官話和合譯本》(簡稱《和合本》)
1890年舉行的在華新教傳教士大會,其中一項重要議決是啟動「和合本聖經」的翻譯工程。在「聖經惟一,譯本則三」的大原則下,大會決定根據當時國內漢語的不同形式,將聖經翻譯成三個版本:深文理、淺文理和官話(即國語)。在《官話和合譯本》的翻譯過程中,翻譯員參考了當時幾個重要的譯本,在新約方面包括北京譯本(1872年)、楊格非(1889年)、南京譯本(1856年),在舊約方面包括施約瑟主教的譯本。事實上,官話和合本的委員會一直都認為這項工作是「修訂」,並且主要以北京譯本為基礎。《官話和合譯本》在1919年面世時,適逢白話文運動,社會提出廢除舊文學(文言文),提倡新文學(國語),因此這個譯本迅速成為國內的標準聖經譯本。 -
Period: to
五四運動(1919–1926)
在狹義上,「五四運動」是指發生在中國北京、以青年學生為主的學生運動。1919年5月4日,學生齊集天安門前,表達「外爭主權,內除國賊」的要求。他們舉著寫有「取消二十一條」(即日本強迫中國簽訂有關山東省的條約)、「還我青島」、「嚴懲國賊」等口號的小旗,並有發表演說、遊行示威等連串活動。這股學生運動的熱潮從北京蔓延到全國各地,也從學生擴散到各階層的民眾之中,普通市民、工商業人員也以示威遊行、罷工、罷市等形式加入抗議活動。
在廣義上,「五四運動」是指1915–1926年間在中國發生的新文化運動。在這一時期,中國知識界反思中國傳統文化,倡導學術自由,以西方民主(所謂「德先生」,democracy)和科學思想(所謂「賽先生」,science)為引路者,探索中國的強國之路。
和合譯本翻譯項目的三個譯本(深文理、淺文理和官話)的出版正好遇上這場運動。由於文言文對很多人來說已經是古老、過時和不合時宜,因此《深文理和合本》和《淺文理和合本》出版後不久已基本被棄用。相反,在「五四運動」思潮的帶動下,白話文學的重要性日漸增加,這使《官話和合譯本》受到廣泛歡迎,使用範圍甚至超出基督教會。 -
{文言}許地山《雅歌新譯》
許地山(1894–1941)原名贊堃,筆名「落花生」(落華生),是當代文藝作家和宗教學研究者。先後畢業於中國燕京大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和英國牛津大學。曾任燕京、清華、北京、中山、香港大學教授。1921年,許地山以民初新詩的格式和用語,按Richard G. Moulton, \bk The Modern Reader's Bible: the Books of the Bible with Three Books of the Apocrypha Presented in Modern Literary Form\bk* (New York, London: Macmillan, 1907) 書中提供的文本,重新翻譯了《雅歌》。除譯文外,《雅歌新譯》還提供了序言和對《雅歌》的分析;譯文展現出許地山對《雅歌》全詩每一節頌歌者身份的理解,並且作出仔細的編排和分段,其詩文也按照新詩的格式分行印刷。 -
【天】{白話}蕭靜山《新經全集》附註釋
1918年,耶穌會會士蕭靜山(1855–1924)根據拉丁文聖經進行翻譯,按照希臘原文加以修訂,出版了四福音,後來由直隸東南耶穌會(獻縣)出版《新經全集》(1922年)。本書是天主教首部國語新約譯本,也是20世紀上半葉最受歡迎的天主教中文聖經,影響深遠。譯本出版時正值中國五四新文化運動。這個譯本用中國通用語言國語進行翻譯,譯文通順簡潔,每一章經文後附有註釋,因此迅速成為中國天主教通行的譯本,之後在中國大陸和台灣多次再版重印。1981年11月,中國大陸的天主教會議決定印刷《新經全集》,這是中國大陸天主教會近代最早使用的中文聖經。近年有(新教)出版社自行出版包括有蕭靜山譯本和李山甫等人的譯本的對照版,但沒有保留原貌,而是大量改動人名、地名、聖名和宗派術語等的譯法。 -
【天】{文言}卜士傑(Pierre Louis Bousquet)《新經公函與默示錄》附注釋
1897年,巴黎外方傳教會傳教士卜士傑(1874–1945)入華,在貴州一帶傳教,後在廣州修道院任教。卜士傑的翻譯有新約的公函和《若翰默示錄》,並附書卷序言和註解,1923年由香港納匝肋靜院出版。 -
【天】{文言}何雷思(Marie-Louis Félix Aubazac)《聖保祿書翰:並數位宗徒涵牘》附註釋
1894年,巴黎外方傳教會傳教士何雷思(1871–1919)入華,在廣州傳教,翻譯了新約書函,是天主教會第一部聖保祿和其他宗徒公函的中文譯本,由香港納匝肋靜院出版(1913 年)。1927年再版,名為《聖保祿書翰:並數位宗徒函牘》。 -
{白話}賽兆祥-朱寶惠《新約聖經》(Sydenstricker-ZHU)
1880年,美南長老會傳教士賽兆祥(Absalom Sydenstricker, 1852–1931)入華,在江蘇一帶傳道,曾短暫參與《和合本》的翻譯工作。賽兆祥退出翻譯委員會後,與南京金陵神學院的朱寶惠(1889–1970)合譯新約聖經。賽兆祥的女兒賽珍珠(Pearl S. Buck, 1892–1973)是1938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
{文言}李啟榮《新譯雅各書》
廣東新會人李啓榮(生卒不詳)是早年罕有能接受西方專業訓練的聖經學者。在梧州建道聖經學院任教期間,他從希臘文原文以淺白的文言文翻譯了《雅各書》。 -
{文言}李榮芳《哀謌》
河北人李榮芳(1887–1965)早年就學於北京匯文書院,後赴美國升學,先後畢業於特羅(Drew)神學院和芝加哥大學,專研舊約和古代近東研究,成為首位以研究希伯來文聖經獲得博士學位的華人聖經學者。他回國後任燕京大學舊約教授及宗教系主任,是中國上一世纪最傑出的舊約學者。
據金陵協和神學院許鼎新教授口述所提供的資料,李榮芳的《哀歌》(北京:燕京宗教學院,1931年)是他與趙紫宸(1888–1979)合譯的作品:李榮芳負責翻譯,趙紫宸負責潤色譯文。這是第一部由中國人直接從聖經原文翻譯的經卷。為表達《哀歌》的悲傷之情,譯者特別採用屈原《楚辭》的「騷體」,藉文學形式引領讀者進入詩人的心境。魯迅先生曾讚揚李榮芳的《哀歌》,說:「《哀歌》而下,無賡響矣」。李榮芳窮畢生精力專研《舊約原文辭典(希漢辭典)》,1958年完成書稿,2015年由中國基督教兩會出版。 -
Period: to
抗日戰爭(1931–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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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陳夢家《歌中之歌》
繼中國文學家許地山(1894–1941)在1921年以新詩的格式翻譯的《雅歌新譯》後,陳夢家(1911–1966)的《歌中之歌》同樣是在中文聖經翻譯史上具代表性的文學譯作。陳夢家成長於基督教家庭,對基督教信仰有很深厚的感情。他學識領域甚廣,包括法律、宗教、古文字學(甲骨文)、考古研究,當然還有文學。陳夢家是新月派诗人,與胡適、徐志摩、聞一多等同屬一個文學團體。與許地山的《雅歌新譯》一樣,陳夢家也是根據Richard G. Moulton, \bk The Modern Reader's Bible: the Books of the Bible with Three Books of the Apocrypha Presented in Modern Literary Form\bk* (New York, London: Macmillan, 1907)所提供的文本來翻譯,但作出了較大的調整。他嘗試從詩文的象徵意象來看希伯來民族的愛情,並領會其中崇高的意義。陳夢家在「譯序」中提到他的基督教信仰,他自覺是一名基督信徒,期望用優美的漢語來介紹《雅歌》。 -
{白話}王元德官話《新式標點新約全書》
山東人王元德(1879–1942,又名王宣忱)曾以狄考文翻譯助手的身份參與《官話和合譯本》的翻譯工作。當時他已有重新翻譯聖經的想法。1931年,他以《美國標準版》(ASV)為藍本,同時參考幾部中文譯本,開始翻譯聖經。1933年,他的譯本由中華基督教會青島分會出版,是第一部完全由中國人獨立翻譯刊行的《新約全書》。 -
{白話}《次經全書》
舊約次經書卷是指未有包括在希伯來文聖經中的額外書卷和書卷部分。這些書卷只保存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和拉丁文《武加大譯本》裡,卻不見於希伯來文聖經。天主教和正教一直把次經書卷視為與希伯來文聖經書卷有同等的權威。基督新教的某些教派,如聖公宗,也有使用這些經書,但把它們集中放在傳統舊約聖經書卷後面。此外,次經書卷的數目也按不同教派的聖經傳統而有所不同。18世紀法國耶穌會傳教士殷弘緒出版的《訓慰神編》中附有《多俾亞傳》的重寫中譯本,但內文並不完整,而是有所增刪。直到1968年的《思高聖經》,天主教才算是出版了完整的次經書卷。新教方面的次經書卷出版,最早可能是由美國聖經公會出版的《聖經外傳》(1898年),但這只是某些次經書卷的節錄版,內文並不完整。至於完整的次經書卷,就要數由美國傳教士(曾為上海聖約翰大學神學院院長的)都孟高(Montgomery Hunt Throop, 1885–1969)和黃葉秋翻譯的《便西拉智訓》(上海中華聖經會,1919年)。完整的文理《次經全書》在1933年出版,國語版由雷海峯負責。 -
{白話}朱寶惠《新約全書》附註釋
賽兆祥-朱寶惠譯本出版後,兩人都感覺有重譯的需要,可惜賽兆祥不久病逝,重譯工作落在朱寶惠一人肩膀上。山東人朱寶惠(1889–1970)先後畢業於金陵神學院和東南大學,曾跟隨賽兆祥和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 1872–1962)學習希臘文,後在金陵神學院任講師,教授新約希臘文。朱寶惠的譯本還附有豐富的註釋和附錄,算是第一部完整的新約聖經研讀本,在1936年出版。有說朱寶惠還完成了部分舊約書卷的翻譯。 -
{希伯來文}《希伯來聖經》(Biblia Hebraica)第三版
現代《希伯來聖經》(Biblia Hebraica)的第三版,一般稱為《希伯來聖經基特爾第三版》(Biblia Hebraica Kittel),簡稱BHK3。與之前兩個版本不同,第三版的正文取自《列寧格勒抄本》(Codex Leningradensis [B 19A],1008),由著名聖經學者保羅·卡勒(Paul Kahle)擔任主編,符騰堡聖經公會(Württemberg Bible Society)出版。中文《呂振中譯本》的舊約部分正是以這個版本為依據。在正文文本上,這版本與現時通行的《希伯來聖經斯圖加特版》沒有太大差異,兩者都以《列寧格勒抄本》為依據。
《列寧格勒抄本》是目前的希伯來文聖經抄本中最古老的完整希伯来文聖經抄本,亦是現存抄本證據中最能代表那源自主後六世紀的馬所拉文士(Masoretes)抄經學派和傳統。除了有希伯來文聖經的全部經文,這抄本還包括豐富的馬索抄注解。 -
{白話}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Ruck-ZHENG)
廣東潮陽人鄭壽麟(1900–1990)早年留學德國,是中國最早期的德國研究專家。回國後,鄭氏曾在四川大學等幾所高等院校教學。他後來移居台灣,擔任中國文化學院教授兼德國文學研究所主任。1939年,鄭氏與德國傳教士陸亨理(1887–1972)根據希臘文合譯了《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在北平出版;合譯出版的單行本則有《羅馬書》(1933年)和《詩篇》(1940年)。 -
【天】{文言}蕭舜華“福音書和聖保祿書俘掳時期書信集”
耶穌會會士蕭舜華(生卒不詳)有份參與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註釋(1949年)的翻譯,在1939–1942年間,他曾先後以單行本形式出版福音書和聖保祿書俘掳時期書信集。有說他是以蕭靜山譯本為基礎來進行修訂(或重譯)的。 -
Period: to
第二次世界大戰(1939–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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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白話}李山甫(György Litványi)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1949年,耶穌會會士李山甫(1901–1983)司鐸、申自天(René Archen,生卒不詳)司鐸、狄守仁(Édouard Petit, 1897–1985)司鐸和蕭舜華先生,共同翻譯和出版了《新經全書》。相對於同是參考希臘原文翻譯成國語的蕭靜山譯本,蕭氏譯本的譯文通順簡潔,《新經全書》則強調文筆優美,而且盡量保留希臘文的風格。兩部譯本都附有註釋,但李山甫等人的譯本附註數量不及蕭靜山的譯本。李山甫等人在1940年翻譯和出版了福音書,1949年出版新約。 -
【天】{文言}吳經熊文理《聖詠譯義初稿》《新經全集》
浙江省寧波人吳經熊(1899–1986)是著名法學家,國民政府高官,與蔣介石有私交。1938年,吳經熊開始以文言詩體形式翻譯聖詠,並在同年呈給蔣介石。蔣氏再要求吳經熊翻譯新約。後來蔣氏修訂了吳經熊翻譯的新約和聖詠集;聖詠集取名為《聖詠譯義》(1946年初稿,1975年修訂)。1949年,吳經熊翻譯的《福音。附﹕宗徒大事記》和《新經全集》在香港出版。 -
【天】{文言}馬相伯《救世福音》附注釋
江蘇人馬相伯(1840–1939)早年加入耶穌會,他獲得神學博士學位,後來退出耶穌會,參與政治、外交和教育工作。1905年,他在上海創辦復旦公學,並任校長。1917年,馬相伯離開公職,隱居上海徐家匯土山灣,專心譯著天主教書籍。馬相伯曾出版四福音合編的不同版本,後來再以文言文翻譯福音書四卷,名為《救世福音》(1937年完稿,1949年出版)。 -
{英文}《修訂標準版》(Revised Standard Version;簡稱RSV)
英文《修訂標準版》是《美國標準版》(ASV)出版近50年後最重要的英文譯本。相關的修訂計劃由美國基督教協進會(National Council of Churches)發起,在《美國標準版》的基礎上作出修訂,並盡量保留原來《欽定本》出色的翻譯。據說《修訂標準版》剛出版就賣了一百萬冊,在美國很快就取代了《欽定本》和《美國標準版》,成為廣受歡迎的版本。《修訂標準版》今天仍然受到學術界重視。長久以來,美國新教教會中的福音派和主流教派往往在政治和道德上採取截然不同的立場。《修訂標準版》有一個極具爭議的譯文,就是《以賽亞書》7:14中的詞彙(希伯來文音譯almah),這譯本把傳統翻譯的virgin「童女」改為young woman「年輕婦人」。這譯法引來福音派領袖十分激烈的批評,認為譯者不接受耶穌從聖靈感孕、由童女而生的教義。其實《欽定本》和《美國標準版》都曾為「所有」英語教會提供一個共通的文本,但自《修訂標準版》出版後,不同的英文譯本就往往被標籤為「福音派」或「主流派」(或新派),這實在是一個可悲的現象。 -
【天】{白話}徐匯總修院《新譯福音初稿》
1953年,上海耶穌會徐匯總修院譯成《新譯福音初稿》(譯者不詳),分別由上海土山灣印書館和香港公教真理學會出版。據稱這個譯本是以默克(Merk)的《希臘文、拉丁文雙語版》(\bk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et Latine\bk*)為依據,但也有說是以蕭靜山譯本為依據。 -
{拉丁文}沃兹沃斯-懷特《新約聖經》評註版(Wordsworth-White)
16世紀的《西克斯圖斯-革利免版本》只是提供一個實用的拉丁文版本給聖經翻譯和教會使用,並沒有展示和收錄各拉丁文抄本的差異(沒有校勘欄)。學術界實在需要有一部評註版的《武加大譯本》。英國牛津大學出版社承擔了出版評註版的責任,在著名古典學家沃兹沃斯(John Wordsworth, 1843–1911)的帶領下,編輯委員會從1878年開始工作。後來有懷特(Henry White, 1859–1934)加入,其後還有很多學者參與。1889–1954年期間,編輯委員會共出版了三冊《新約聖經》評註版(\bk Nouum Testamentum Domini nostri Iesu Christi Latine, secundum editionem sancti Hieronymi\bk*)。舊約評註版由教宗庇護十世(Pope Pius X)發起,他委派羅馬耶柔米本篤修道院的修士以《西克斯圖斯、革利免版本》為基礎來編輯,簡稱「本篤會版」(Benedictine edition)。 -
普通話普及化
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指出漢語要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普通話。從1956年秋季起,除少數民族地區外,全國小學和中等學校的語文課一律開始教學普通話。到1960年,小學三年級以上的學生、中學和師範學校的學生都應該基本上會說普通話,而各科教師都應該用普通話教學。這方面的政策使《官話和合譯本》得到更廣泛的使用。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多語言的國家,普通話的普及化無疑大大促進國民交流和通商,然而,在很多少數民族中,各自的民族語言依然是人們最貼心的語言。在中國南方的方言區,方言還是非常活躍,特別在教會使用方面。由於早年的方言聖經已經不適合使用,教會一般都使用國內出版的《中文和合译本圣经》,但在誦讀時,則以各自方言朗讀每個字詞,這明確與地道日常使用方言表達有一段距離。 -
中文聖經排式的改變
傳統中文書刊的印刷主要是右起豎排的。五四運動初期有知識份子提出,閱讀豎排的文字既費力,又不符合人體眼睛看東西的習慣,而其實漢字的筆劃也適宜左起橫排;但是,這並非當時主流社會的想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實施漢字簡化政策之前,有報章已逐漸推行印刷品文字橫排。1956年1月1日起,全國性報章(如《人民日報》)和地方報章一律改為橫排。自此,國內的出版模式也跟隨作出重大改變。時至今天,基本上只有新印古籍、學術著作和現代人的古體詩文集,還使用豎排。中國大陸和新加坡推行簡化字之後,豎排文字在出版物上已不多見。
在香港和台灣,雖然一般出版物也是橫排的,但基督新教教會使用的聖經,內文還是以豎排為主流;這種情況在台灣更明顯。在天主教方面,《思高聖經》都是以豎排為主,但2012年9月首次出版橫排版。 -
漢字簡化方案
漢字簡化自古代中國就有,從繁到簡是漢字演變的一大特色。有認為,簡化字早見於南北朝(4-6世紀)的碑刻;到唐代,簡化字逐漸增多,一般稱為“俗體字”,或「俗寫」。與正體字相比,俗體字的特點是筆劃少,偏旁以草書體書寫;由於書寫方便,所以千百年來流傳不斷。有些昔日視為俗字者,在今日漢字規範扶正,例如“台”字等。
《漢字簡化方案》其實把當時已經一直流傳的簡化字標凖化,既將一些俗體字定為正體,同時也廢除了很多俗體字與異體字,對漢字的規範化起到積極作用。這方案於1956初首次正式通過,往後經過多次修訂。目前,2013年版本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中收錄的簡化字,是中國大陸地區最新的簡化字規範,其中約有簡化字兩千五百個左右。自1976年起,新加坡教育部發佈的漢字簡體字表與中國大陸的簡化字完全相同。因此,中國簡化字的使用也傳至新馬等東南亞華人地區。
1989年,國內首次出版簡體字版聖經,稱為《中文和合譯本聖經》(簡稱《和合本》),並且只供國內使用。在中國本地以外,新加坡和馬來西亞華人教會使用的主要是簡體字版《新標點和合本》(1989)。香港和台灣還是使用繁體為主。 -
漢語拼音
自民國時期起,國內就出現了不同的拼音系統,如早期的漢語注音系統(與今天台灣使用的系統相近,但不盡相同)以及早期的拉丁字母系統。早期有認為漢字太繁複,簡化漢字只是一個改革,不能根治文盲問題,因此中國政府在1956年初開始草擬《汉语拼音方案(草案)》,決定採用拉丁字母,並成立漢語拼音方案審定委員會。這方案在1957年正式通過。拼音方案主要用於漢語普通話讀音的標注,作為漢字的一種普通話音標,幫助大眾學習普通話。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全國5億多人口中,文盲率約為80%,其中農村地區的文盲率高達95%以上。除了基礎教育越來越普及(特別是1986年實行的「九年制義務教育」),1956和1957年推出的語文政策,也對國家的掃盲工作起到很大作用。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截止2015年,中國文盲率下降至3.6%。這亦讓大陸民眾(包括少數民族)都有機會閱讀和研讀聖經。 -
{白話}何賡詩(Martin A. Hopkins)《約翰書信和註釋》
1917年,美南長老會傳教士何賡詩(1889–1964)入華。他所著的《約翰書信和註釋》早年由謝友王牧師翻譯,後來他參考希臘原文重新翻譯了約翰書信,並修改註釋,1960年在香港出版。 -
{白話}畢範宇-顧敦鍒《新約試譯:保羅致腓利門書》(Price-GU)
畢範宇(Francis/Frank Wilson Price, 1895–1974)生於浙江嘉興市,父母是美國長老會傳教士。畢氏在美國耶魯大學畢業後,翌年(1922年)返回中國,任教於金陵神學院。他曾把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翻譯成英文。畢氏曾在之江大學(Hangchow University,後納入浙江大學)與後來的東海大學校長顧敦鍒教授(生於1898年)共事。兩人用現代風格的白話文,從希臘原文合譯《腓利門書》和八福,名為《新約試譯:保羅致腓利門書》。譯文和有關評論其後在\bk The Bible Translator\bk* (1960 11/3:103) 學刊刊登。 -
{白話}劉翼凌《新譯約翰福音》
劉翼凌牧師(1903–1994)有「華人教會第一枝筆」的稱號,曾根據幾種英文和中文聖經譯本翻譯了《約翰福音》經文,名為《新譯約翰福音》。 -
{白話}許乾泰《詳譯約翰嘉音》
許乾泰牧師(生卒不詳)從希臘原文翻譯了部分《約翰福音》,並附有註釋和串珠,名為《詳譯約翰嘉音》,1966年在美國紐約出版。 -
{希臘文}聯合聖經公會《希臘文新約聖經》(UBS, \bk Greek New Testament\bk*)
聯合聖經公會為了配合全球聖經翻譯人員對希臘文新約聖經日益殷切的特殊需求,在尤金・奈達(Eugene A. Nida)的推動下,早在1955年就委任了一個國際性、跨宗派的委員會,開始籌劃出版一個希臘文新約聖經版本。委員會成員包括了阿蘭德(Kurt Aland)、聖安德烈大學的布拉克(Matthew Black)、普林斯頓神學院的梅茨格(Bruce M. Metzger)和芝加哥大學的維克格倫(Allen Wikgren)。在第二版(1968年)新加入的編輯委員有羅馬聖經學院的馬丁尼(Carlo M. Martini),還有短暫參與的拉脫維亞學者弗布斯(Arthur A. Vööbus),以及有超過四十位來自世界各地的學者擔任顧問。在新約經文鑑別學的歷史上,這《希臘文新約聖經》可以說是第一本廣泛代表了不同宗派、不同學者見解的評註版聖經。
有別於内斯特利-阿蘭德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版本,聯合聖經公會這個版本,主要是為不同的翻譯群體提供更加適切的聖經鑑別文本,因此,所附的校勘欄只是摘錄某些較為重要的異文。這本聖經的第一版和第二版分別在1966年和1968 年出版。 -
{白話}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湖南長沙人蕭鐵笛(1898–1984)早年赴美國留學,回國後曾任教於北京大學。抗日戰爭期間,他曾任職於大本營。蕭氏在戰後出任中國駐日本代表團的首席顧問。他後來棄政從文,專心翻譯聖經。1959年,他開始用優雅的國語翻譯新約(據說翻譯自希臘文),但部分引用舊約的經文則以文言體翻譯。1967年,蕭鐵笛譯本經趙世光牧師的修訂,並在他的協助下在香港出版,名為《新譯新約全集》。 -
Period: to
文化大革命(1967–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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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白話}《思高聖經》
《思高聖經》是華人天主教會的官方聖經,譯自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翻譯工作始於20世紀中葉,由意大利方濟會傳教士雷永明(Gabriel Maria Allegra, 1907–1976)發起,先在內地(主要是北京)進行。期間成立了思高學會(1945年),後因中國大陸政治形勢改變,思高聖經學會遷到香港(1948年)。譯本先以分冊出版,修訂後再合冊出版。修訂工作從1961年開始,新約部分由李士漁神父負責,舊約則由多位思高學會成員負責。聖經全書在1968年12月8日聖母無原罪瞻禮日出版。1999年11月,思高聖經學會為慶祝2000千禧年,出版了禧年版《聖經》(新舊約合訂本)。2012年9月又出版了橫排版《聖經》。 -
{英文}《新英文聖經》(New English Bible;簡稱NEB)
絕大多數英文聖經譯本都可追溯至《欽定本》,但《新英文聖經》相信是繼《欽定本》後第一本全新翻譯的英文譯本。這譯本由英國學者翻譯,並由著名的劍橋大學教授陶德(C.H. Dodd)擔任項目總監。有人認為,這是對英文《修訂本》(RV)的生硬文風的抗議工程。《新英文聖經》譯文新穎,有許多感人、具震撼力的段落,讀起來津津有味,是20世紀初最優美的譯作之一。這譯本不求形式對等(直譯),而是強調意義相符,所以有別於傳統的英文翻譯,它甚至在多方面作出大膽嘗試,例如:《約翰福音》1:1 “In the beginning the Word already was. The Word was in God’s presence, and what God was, the Word was”(起初,道已經存在。道在上帝的存在中,上帝是什麼,道就是什麼)。這雖然不像傳統那樣照字面翻譯,但實際上更忠於原文的意思。《新英文聖經》似乎比任何其他英譯本都表達得更貼切。這個譯本在1989年作出修訂,名為《英文聖經修訂版》(Revised English Bible)。 -
{白話}《呂振中譯本》
福建人呂振中(1898–1988)畢業於香港大學,後赴燕京大學學習希臘文和希伯來文,獲得神學士學位,之後赴美國紐約協和神學院深造,獲授神學碩士學位。其後又往英國劍橋西敏斯特學院進修。1940年,呂振中在燕京大學宗教學院從事聖經翻譯工作,以英國牛津大學蘇特(Alexandar Souter, 1873–1949)編訂的《新約希臘文聖經翻譯》(\bk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bk*)為底本翻譯新約部分。他的翻譯目標是譯出通順清晰、易於理解、盡可能接近口語的國語,朗讀時聽眾也能夠聽得明白。新約部分由燕京大學宗教學院出版(1946年),取名《呂譯新約初稿》。呂氏在1949年開始修訂新約初稿,參考内斯特利所編的《第十七版希臘文聖經》,1952年香港聖書公會出版《新約新譯修稿》。舊約是根據馬索拉經文、撒瑪利亞等古卷,以及亞蘭文意譯本、拉丁文武加大譯本、七十士譯本等翻譯而成,1970年完成全本聖經並出版。呂振中譯本是第一個完全由中國學者翻譯的中文聖經譯本。因為呂牧師在翻譯工作上的成就,香港大學於1973年授予他名譽神學博士學位。 -
{英文}《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簡稱NASB)
《新美國標準版聖經》是美國福音派抗衡《修訂標準版》(RSV)的第一個重要譯本,項目由美國樂可門基金會(Lockman Foundation)負責。樂可門基金會是一個神學上較為保守的組織。《新美國標準版聖經》是英文《修訂標準版》(Revised Standard Version)的修訂版,而不是《美國標準版》(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的修訂版。這個譯本的直譯風格非常受保守派牧師歡迎;譯句很多時候只是簡單地把希臘文轉換成英文。由於可讀性低,這個譯本不太受會衆歡迎。《新美國標準版聖經》還頗有古風,帶著許多《日內瓦聖經》(Geneva Bible)的特色,例如每節經文縮排,以及使用斜體字來表示原文中沒有的文字。《新美國標準版聖經》在1995年出版了修訂版。
《新美國標準版聖經》是中文《新譯本》(1992年)的主要參考譯本。 -
{白話}謝友王《約翰福音》
謝友王牧師(1994年卒)以豎排方式手抄他的《約翰福音》翻譯和註釋。 -
{英文}《好消息聖經》(Good News Bible;簡稱GNB或GNT)
這個譯本的出現,主要是因為不是以英語為母語的信徒(例如拉丁美洲移民)希望可以有一個英文譯本,以淺白的字句把原文的意思表達出來。這正符合美國聖經翻譯顧問尤金・奈達(Eugene A. Nida)博士一直推動的「功能對等」翻譯手法。這種方法強調翻譯的重點是意思上的對應,而非「原語詞句和譯入詞句」的形式對應。《好消息聖經》的主要譯者是美國聖經公會的布拉徹博士(Robert G. Bratcher)和一支顧問團隊。
由於行文易讀易懂,《好消息聖經》深受不是以英語為母語的讀者歡迎。世界各個非英語地區的聖經公會都希望能夠以這個英譯本為翻譯藍本,為當地語言出版同樣易讀易懂的譯本(如《現代中文譯本》)。許多少數民族語言和原住民語言的聖經翻譯,也會採用這些衍生自《好消息聖經》的地方語言譯本為翻譯藍本。因此,從普世聖經翻譯歷史來看,《好消息聖經》是繼《欽定本》之後,影響聖經翻譯界最為深遠的英文譯本。 -
【天】{文言、白話}郭先廣《箴言》《廣訓》《雅歌》
台灣天主教神父郭先廣(生卒不詳)分別以白話文和文言文翻譯了《箴言》《廣訓》(《傳道書》《訓道篇》)和《雅歌》。 -
{希伯來文}《希伯來聖經》(Biblia Hebraica)第四版
現代《希伯來聖經》(Biblia Hebraica)的第四版,由斯圖加特聖經公會出版(即德國聖經公會),一般稱為《希伯來聖經斯圖加特版》(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簡稱BHS。與第三版相同,正文同樣是取自《列寧格勒抄本》(公元1008年),並由卡爾·艾力格爾(Karl Elliger)和 威廉·鲁道夫(Wilhelm Rudolph)兩位學者擔任主編。校勘欄較之前的版本完善。絕大多數近代譯本的舊約部分都是以這個版本為依據。1997年出版了一個第五印刷修訂版。 -
{英文}《新國際譯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簡稱NIV)
像《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ASB)一樣,《新國際譯本》是福音派對《修訂標準版》(RSV)的另一個回應。嚴格來說,《新國際譯本》並不是建基於《欽定本》的傳統之上,而是另創一格。這個翻譯項目有來自三個國家、多個宗派、約100位學者參與,這反映了美國福音派的影響。一般認為《新國際譯本》的可讀性高,但談不上優雅。正因為可讀性高,又有強大的福音派教會支持,所以深得英語世界讀者歡迎。
1996年,《新國際譯本》曾在英國出版過中性語言修訂版,又於2005年在美國出版了《今日新國際譯本》。 -
{希臘文}内斯特利-阿蘭德《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二十六版(Nestle-Aland, \bk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bk*, 26th edition;簡稱NA26)
内斯特利版本(1898年)的文本並非直接根據第一手的抄本證據來編纂,也未吸納1930年代以來發現的大量新約蒲草紙抄本資料。新約蒲草紙抄本的一些抄本年期早至主後二百年,這些證據肯定會提供一個更好的視角來看待歷來編定的文本。當内斯特利版本發行至第二十一版(1952年),著名學者庫爾特・阿蘭德(Kurt Aland, 1915–1994)加入編制工作(但直至第二十二版,阿蘭德的名字才出現在首頁)。到了第二十五版,阿蘭德成為主編,他審閱了評註校勘欄,根據原始抄本資料進行校對,擴充了佐證的數目。從1950年代開始,阿蘭德徹底修訂文本,成果就是第二十六版《希臘文新約聖經》(1979年)。這個版本有很大的影響力,既是新約研究的基礎文本,也是近代新約聖經翻譯的依據文本。在預備編制第二十六版的過程中,阿蘭德與聯合聖經公會(UBS)共同組成一個出版希臘文新約聖經的編委會。雖然内斯特利-阿蘭德的《希臘文新約聖經》和UBS出版的《希臘文新約聖經》各有歷史淵源,但發展至今,兩個版本的正文基本相同;由於出版對象不同,兩者在校勘欄展示的資料和詳細程度便有所不同。 -
{白話}《現代中文譯本》
這個譯本以英文《好消息聖經》(GNB,又名Today’s English Version [TEV])作為翻譯藍本,採用現代普遍流行的白話文體,以「意義相符,效果相等」的原則翻譯而成,由許牧世、駱維仁、周聯華、焦明和王成章等學者翻譯。就如其對應的英文譯本\bk Good News Bible\bk*成為許多少數民族語言和原住民語言的聖經翻譯藍本,同樣,《現代中文譯本》亦成為台灣和中國大陸很多非漢族民族語言翻譯項目的藍本。 -
{白話}《當代聖經》
這個譯本基本上是直譯1971年出版的英文《生活譯本》(The Living Bible),沒有嚴格地與原文聖經校對。 -
{拉丁文}《新武加大譯本》(\bk Nova Vulgata\bk*)
這是繼《西克斯圖斯-革利免版本》(Vulgata Sixto-Clementina, 1592年)後,天主教會另一個官方出版的拉丁文聖經。這個版本的工作在第二次梵蒂岡會議(1962–1965)敲定。當時教宗保祿六世決定成立一個宗座委員會,目的是為教會和普世出版一部全新的和具權威的聖經。《詩篇》在1969年面世,之後是新約(1971年),最後是全部聖經(包括次經,1979年)。有別於之前的其他版本,這個版本並非單純重構原來4世紀的《武加大譯本》版本,而是企圖更新背後的原文文本。編輯委員會先以兩個評註版經文為基礎,再按當時最可靠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抄本作出修訂。因此,這個版本中有些經文的詞句並未見於現存的拉丁文抄本。整個計劃在1977年完成,名為\bk Bibliorum Sacrorum nova vulgata editio\bk*,並且在1979年由教宗約翰保祿二世頒布成為天主教教會的規範版本。1986年出版了第二版。2001年,梵蒂岡發表牧函(Liturgiam Authenticam),確立《新武加大譯本》為所有禮儀翻譯工作的官方參考。 -
中國基督教全國「兩會」
中國基督教全國「兩會」是指: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簡稱「三自」)和中國基督教協會(簡稱「全國基協」)。1950年代已有中國基督徒發起以「自治、自養、自傳」為原則的三自革新運動,以改變國民視基督教為洋教的觀感。1954年,「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在中國基督教第一次全國會議上成立,宗旨是團結和教育全國基督教徒堅持以「三自」的原則辦好獨立自主的中國教會。
1980年,「中國基督教協會」在中國基督教第三次全國會議上成立。這是中國基督教會的全國性教務組織,其宗旨是按照聖經教導團結全國基督徒,根據「三自」的原則積極開展教務活動。「全國基協」在教會工作上為全國各地教會及教徒提供服務,除出版一般宗教書刊和讚美詩,最重要是受中央委託出版聖經。由於「三自」往往協同「全國基協」進行各項事工,因此聖經出版一般以「兩會」為出版者。1989年出版的《中文和合譯本聖經》(簡稱《和合本》)是最受中國基督新教徒歡迎的聖經譯本。 -
{英文}《新英王詹姆斯聖經》(New King James Bible;簡稱NKJB)
《新英王詹姆斯聖經》基本上是《英王欽定本》(KJV)的更新版,翻譯在某程度上更貼近原文,但沒有保留原來《英王欽定本》的風格。因此,很多人認為這個譯本更像《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ASB),而不像《英王欽定本》。英文《修訂本》(RV)在修訂過程中參考了新一代的希臘文新約版本,即韋斯科特-霍特的《希臘原文新約聖經》,但《新英王詹姆斯聖經》卻以原來的《公認經文》(1633年)版本為依據,因此這個譯本的參考價值相當低。 -
{希臘文}聯合聖經公會《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三修訂版(UBS, Greek New Testament Third Correction Edition;簡稱GNT3c)
聯合聖經公會的《希臘文新約聖經》(UBSGNT)和内斯特利-阿蘭德的《希臘文新約聖經》(NA26)有同一個編輯委員會,而且兩個計劃在很大程度上都深受庫爾特・阿蘭德(Kurt Aland, 1915–1994)的帶領影響,所以兩者在正文方面愈來愈相近。結果,GNT3(1975年)的正文與NA26(1979年)的正文在用字上幾乎完全一致,只是在分段、拼寫和標點方面略有出入。聯合聖經公會在1983年出版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三版修訂版(Third Corrected Edition,簡稱GNT3c),更將兩者的差距拉近。
自此,兩個版本的差異主要就在校勘欄方面:UBSGNT對於經常會影響聖經翻譯的異文(UBSGNT4有1431處),提供了比較詳細的文本佐證;NA則比較詳細地說明了文本傳統(從NA26開始,有超過10,000處異文),但每一處異文的文本佐證則比較簡略。 -
{白話}《新標點和合本》
為適應語言的發展和出版規範的改變,聯合聖經公會於1988年出版了《新標點和合本》(1989、1996再版),包括繁體字版和簡體字版。這輕微的修訂本至今還是普世華人基督教會最廣泛使用的譯本。《新標點和合本》是對《和合本》極有限度的初步修訂,主要範疇是:更改某些譯名(如「尼哥底母」改為「尼哥德慕」),統一正異體字,採用區分性別的第三人稱代名詞和添加現代中文標題等。《新標點和合本》可以說是《和合本》修訂計劃的中途站。 -
{英文}《新修訂標準版》(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簡稱NRSV)
這是英文《修訂標準版》(RSV)的官方修訂版。這次修訂除了更新聖經研究的資訊外,還有語言風格的改變。此外,社會上性別的語言表達也影響到經文的翻譯。英文傳統一向使用he(他)來泛指男女(這種用法有時稱為「男性主導的語言」);但到了1980年代,這種用法被視為一種性別歧視的語言表達。因此,《新修訂標準版》把這種「男性主導的語言」都改為「中性語言」(gender inclusive language),例如採用複數they取代單數的he。《新修訂標準版》是英文聖經翻譯歷史上,首個全面採用中性語言的譯本。在很多方面(例如在保羅書信中把「弟兄們」改為「弟兄姊妹們」),這樣的改動或會迎合現代文化對女性的尊重,卻使某些經文產生很大的爭議,例如在《提摩太前書》3:2,《新修訂標準版》把原來的husband of one wife(一個妻子的丈夫)改為married only once(只結一次婚的),明顯強調男女都可以作監督。
由於《新修訂標準版》具有高度的學術認可,所以在中文聖經翻譯上是很重要的參考譯本。 -
{白話}《中文和合译本圣经》(簡稱《和合本》)
《官話和合譯本》自1919年問世以來,一直為中國的基督新教教會沿用至今,被視為公認的聖經譯本。由於政局的改變,聖經出版在1949年後受到很大的限制。文化大革命(1967–1977)後,國內的聖經出版都是以照相制版的方式,複印早期出版的繁體字《和合本》聖經。在80年代中期,中國基督教兩會在《新标点和合本》(簡體字版,1989)的基礎上作出少許修訂,重新出版簡體字版,名為《中文和合译本圣经》(簡稱《和合本》)。這譯本與《新标点和合本》(簡體字版)很相似,但字眼上更貼近內地用語,例如把《新標點和合本》中的「姊妹」一律改為「姐妹」等等。 -
{白話}《新譯本》
這是第一個大規模由華人學者主導翻譯的中文聖經譯本。《新譯本》從原文翻譯,風格深受《和合本》影響,相似度之大引致很多人認為這譯本的譯文只是修訂自《和合本》。1976年完成新約,1992年完成舊約。譯文質素參差,新約遠勝舊約。這譯本在本世紀初開始進行大模規的修訂,名為《環球聖經譯本》。 -
【天】{白話}《金魯賢譯本》
中國天主教上海教區的金魯賢主教(1916–2013),在1980年代開始以《耶路撒冷聖經》(\bk La Bible de Jérusalem\bk*,1985年)為依據,同時參考其他中文聖經譯本,翻譯了新約聖經。金魯賢的譯本先以單行本出版。1994年8月,上海天主教教區出版了佘山修院的《聖經新約全集(註釋本)》。其後,金主教又花了多年時間重新修訂這個譯本,在2004年出版。 -
{白話}《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這個修訂版特別參考了聯合聖經公會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第四版。 -
{英文}《新國際譯本中性語言版》(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inclusive language edition;簡稱NIVI)
1996年,英國的Hodder and Stoughton為《新國際譯本》版權持有者Biblica(前稱國際聖經協會)出版了NIV修訂版(新約1995),並採用了中性語言表達方式。雖然這版本從未在美國發行,卻引來美國福音派領袖極大回響和杯葛,被批評是受到女性主義所影響。這導致NIV在英文譯本中的領導地位大受挫敗,亦間接促成了ESV和HCSV的出現。 -
【天】{白話}《牧靈聖經》
《牧靈聖經》是由王凌、李玉等人從法籍于賀神父(Bernard Hurault, 1917–2004)的西班牙文譯本翻譯而成,翻譯工作主要在台灣和菲律賓完成。這個譯本宣稱是從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翻譯過來,並附有新舊約要點導論和靈修註釋。2000年在中國內地發行。 -
{英文}《英文標準譯本》(English Standard Version;簡稱ESV)
《英文標準譯本》是近代一部針對《新修訂標準版》(NRSV)的福音派譯本。出版社十字架之路(Crossway)購買了《修訂標準版》(RSV)的使用權,然後組織龐大的學術團隊進行修訂。有統計指出,《英文標準譯本》與《修訂標準版》之間的差異大概只有6–8%。《英文標準譯本》強調在保持可讀性的情況下盡量直譯,並完全摒棄《新修訂標準版》所採用的中性語言。在翻譯上,這是徹頭徹尾的《修訂標準版》的福音派修訂版。然而,這譯本在英語世界甚為廣用。2008年,十字架之路出版了《英文標準譯本研讀版》(\bk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Study Bible\bk*),大受歡迎,所包括的研讀材料是英文研讀版聖經中最豐富的。這研讀版曾翻譯到多種語言,其中包括中文,名為《圣经研修本》,2017年在中國內地出版和發行。2022年,美國十字架之路和英國聖經公會聯合出版《圣经研修本‧国际版》,是《英文標準譯本研讀版》完整內容,包括多篇未見於《圣经研修本》的文章。 -
{白話}《新約聖經恢復本》
1987年,李常受(1905–1997)負責領導翻譯《新約聖經恢復本》,強調忠於聖經原文,是逐字、逐句、逐節的翻譯,附註釋。2003年出版新舊約全書。 -
{英文}《霍爾曼基督徒標凖譯本》(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Version;簡稱HCSV)
《霍爾曼基督徒標凖譯本》是美南浸信聯會發起的譯本,以《新英王詹姆斯聖經》(NKJB)為基礎,然後加以修改。在很大程度上,這是對《新國際譯本中性語言版》(NIVI)的一種抗議。這個譯本在某些方面反映了福音派群體的解體,也可能是第一部以宗派名義出版的譯本。顯然,聖經再一次成為被政治和宗教利用的工具。
這個譯本相當凖確,但經文鑑別的處理手法十分保守,多數採用傳統的文本鑑別決定。它是《中文標凖譯本》最重要的參考本,甚至可能是藍本。《霍爾曼基督徒標凖譯本》在2016年出版修訂本,並改名為《基督徒標凖譯本》(\bk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bk*;簡稱CSB)。 -
{英文}《今日新國際譯本》(Today's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簡稱TNIV)
《今日新國際譯本》是《新國際譯本》(NIV;1977年,1984年)的修訂版,在美國福音派圈子牽起大風波。為了讓表達更清晰,此譯本採用了輕度的「中性語言」,例如把「八福」(馬太福音5:9):“Blessed are the peacemakers, for they will be called sons of God.”(NIV1984;直譯: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改為“Blessed are the peacemakers, for they will be called children of God.”(…「孩子」),像這種輕微改動只是令句意更清晰,不涉及神學問題,卻惹來很多美國福音派學者和牧師攻擊,像幾十年前整個福音派攻擊《新修訂標準版》(NRSV)一樣。結果,出版社被迫停售《今日新國際譯本》,在2011年出版另一個修訂版。雖然修訂版收回之前對某些經文的處理方式,但依然不能平復外界攻擊,以致銷售不如從前。自此,《新國際譯本》獨佔英語市場的局面不再,有不少英文譯本(如《英語標準譯本》ESV和《霍爾曼基督徒標凖譯本》HCSV)就是在這亂子中推出市場的。 -
{白話}《中文標準譯本》
《中文標準譯本》由全球聖經促進會(Global Bible Initiative,前稱 Asia Bible Society)和美南浸信會的霍爾曼聖經出版社(Holman Bible Publishers)合作翻譯並出版。譯文風格以中國大陸通用的普通話為主,採用十分精密的電腦翻譯協助程式,務求達至形式對等的最理想效果。 -
{白話}《馮象譯本》
譯者馮象(古英文專業)以教外人身份,從文學保育作出發點,參照英文譯本《新耶路撒冷聖經》(\bk New Jerusalem Bible\bk*),翻譯了摩西五經(2006年)、智慧書(2008年)和新約(2010年)。譯文典雅,有別於傳統聖經譯本。 -
{白話}《和合本2010》
早在1950年代,美國聖經公會的尤金・奈達(Eugene A. Nida)博士已經嘗試推動《和合本》的修訂。可是當時華人教會不同地區和群體對於修訂《和合本》很有保留,因而沒有進行任何實質的修訂工作。直至1983年,聯合聖經公會先後在香港、台灣和新加坡等地舉行有關修訂《和合本》的研討會;當時教會領袖普遍認同有需要對《和合本》作出修訂。1988年出版的《新標點和合本》可以說是整個修訂計劃的中途站。較為具體的修訂工作主要由聯合聖經公會的駱維仁博士和周聯華牧師負責,同時也邀得金陵協和神學院的老師參與,到了1990年才初見成果。《和合本修訂版》新約部分在2006年出版,全書在2010年面世。《和合本修訂版》後改名為《和合本2010》。 -
{白話}《新普及譯本》
以淺白流暢的中文表達,翻譯英文《新生活譯本》(\bk New Living Translation\bk*),並審校自原文聖經文本。由漢語聖經協會(前稱「國際聖經協會」)出版,2006年出版新約,2012年出版整部聖經。 -
{白話}《簡明聖經》
這譯本是蕭慶松牧師根據1984年的英文版《新國際譯本》(NIV)和1977年的《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ASB)翻譯,並參考其他中、英文譯本加以修改而成。其特色是避用宗教術語,改而使用一般慣用的詞語。已經翻譯完成的只有新約部分和個別書卷。《簡明聖經》在2012年9月由台北道聲出版社出版。 -
{希臘文}内斯特利-阿蘭德《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二十八版(Nestle-Aland, \bk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bk*, 28th edition;簡稱NA28)
庫爾特・阿蘭德(Kurt Aland, 1915–1994)在明斯特大學新約文本研究所(Institut für neutestamentliche Textforschung,簡稱INTF)的新約文本研究工作,為後來編制希臘文新約聖經的抄本考證和徵引奠定了重要的基礎。NA26只是INTF這項研究的中間成果,最終的成果是「主要評註版」系列(Editio Critica Maior,簡稱ECM)。由於希臘文新約聖經的證據極為豐富,一直以來,所有希臘文新約聖經版本(包括NA26、GNT3c)在編纂工作上只涉獵小部分抄本證據。ECM的目標是全面審查和考證每項證據,並嘗試重構抄本流傳過程中的歷史演變。
《希臘文新約聖經》NA27(1993)和GNT4(1993)的修訂只是改動了校勘欄和其他方面,正文保持不變。NA28和GNT5中的大公書信則有38處經文(涉及34節)的改動,而且都是來自ECM的大公書信單行本(1997–2005,分四冊出版)。整個ECM出版計劃預計在2030年前完成。NA28(2012)和GNT5(2014)可以說是ECM這個最終成果所端上的頭盤。 -
【天】{白話}《樂仁譯本》
由內地譯者從西班牙文天主教聖經(\bk La Biblia de Nuestro Pueblo\bk*)翻譯而成。書中以「聖言誦讀」和「偕主讀經」(Lectio Divina)的方式,引導讀者閱讀聖經。樂仁譯本主要以中國內地天主教讀者為對象,目前出版了《新約聖經》(2014年)。 -
{白話}《新漢語譯本》
這個譯本由漢語聖經協會(前稱「國際聖經協會」)出版,強調譯文要忠於原文,以規範的現代漢語為標準,並附有大量譯註。翻譯工作從1990年代開展,至今只出版有《新約全書》(2010年)和《五經》(2014年)。 -
{希臘文}聯合聖經公會《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五版(UBS, Greek New Testament, 5th edition;簡稱GNT5)
參内斯特利-阿蘭德《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二十八版(2012年)條目。 -
{白話}《環球聖經譯本》(前稱《新譯本》)
這是1992年出版的《新譯本》的大規模修訂版,甚至可算是重譯,新約在2015年出版,全本聖經於2020初結束。 -
{白話}《共同譯本》——四福音書
「共同譯本」(Interconfessional version)是天主教和新教的譯經合作計劃。商討會議早在上世紀60年代展開,但實際翻譯工作到了80年代才開始。參與這項計劃的主要有駱維仁博士、周聯華牧師和房志榮神父等。目前只出版了《四福音書共同譯本》。 -
{希伯來文}《希伯來聖經》(Biblia Hebraica)第五版
現代《希伯來聖經》(Biblia Hebraica)的第五版,一般稱為《希伯來聖經第五版》(Biblia Hebraica Quinta)。與第三版和第四版相同,正文是取自《列寧格勒抄本》(1008年),由一個具代表性的編輯委員會負責編纂工作。除了有更完善的校勘欄外,這個版本還把馬索拉註釋翻譯成英文。這個版本還有待完成。 -
{白話}《現代中文譯本2017》
這是1994年出版的《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的修訂版。修訂範圍主要涉及翻譯上的一致性,目的是要讓這個譯本更適切地作為其他翻譯工作的藍本。 -
《约翰福音新译》
《约翰福音新译》这是由英国的三一圣经公会(Trinitarian Bible Society)启动的中文圣经翻译计划。新约部分原计划于2020年完成。这机构不属于联合圣经公会联盟,目的是强调旧约希伯来文马所拉的抄本和新约希腊文公认文本的重要性,并推动以这些文本为底本的圣经翻译计划。在旧约圣经方面,基本上目前所有希伯来文圣经版本都反映马所拉类型的抄本,所以不同旧约原文版本的差别不大。然而,在新约圣经方面,早期版本与近代版本之间的差异就比较显著。三一圣经公会推举的公认文本版本是斯克里夫纳编纂的希腊文新约圣经(F. H. A. Scrivener, \bk The NT in the Original Greek according to the Text followed in the Authorised Version\bk*, 1894)。由于《英皇钦定本》的新约部分是综合了17世纪出版前的几个公认文本的版本,而并某特定的版本,因此,斯克里夫纳版本的目的是重构《英皇钦定本》的希腊文新约圣经底本。公认文本反映很后期且很有限的希腊文抄本传统,而且有些语句完全不在任何希腊文抄本中。